美東時間2月20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重大判決,本案宣告川普政府先前透過IEEPA課徵的全球對等關稅全部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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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各國回應:
目前在網路上看到覺得整理得最好的中文法律分析:(覺得比貓空布魯斯寫得好🫣)
去年四月開始,我就被川川的關稅搞得精神耗弱,得知最高法院的判決出來後,雖然再也不用再對團隊update,但為了給自己的心理創傷整治,我還是去搜尋了判決本文,好好地給自己一個療傷終結。
判決基本處理了一個最大的關鍵點(政策決策面),以及幾個美國憲法的問題。
第一,是最高法院很直球對決地處理了這次《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簡稱 IEEPA)最關鍵的條文位於 50 U.S.C. § 1702(a)(1)(B)有關「加徵關稅」的部分。
IEEPA 原文規定 (50 U.S.C. § 1702) 當總統依據《國家緊急法》宣佈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後,法律賦予總統以下權力:
"...investigate, 『regulate』, direct and compel, nullify, void, 『prevent or prohibit』, any acquisition, holding, withholding, use, transfer, withdrawal, transportation, 『importation』 or exportation of, or dealing in, or exercising any right, power, or privilege with respect to, or transactions involving, any property in which any foreign country or a national thereof has any interest..."
請注意這三個框起來的字(是的,法律人就這麼愛爭執幾個字,接下來你就會體驗法律人的時間都花在哪)『regulate』『prevent or prohibit』『importation』.
川普政府認為:
「管制」(Regulate) 與「進口」(Importation):表示既然法律允許總統「管制進口」(regulate importation),而關稅是管制進口的一種手段,總統當然可以片面加稅。這都法條寫的。
「禁止」(Prohibit):既然總統有權「完全禁止」某種產品進口,那麼「加徵關稅」這種程度較輕的限制,理應包含在總統的自由裁量權內(即 "Greater includes the lesser" "舉重以明輕"邏輯)。
最高法院的多數法官認為,別鬧了,法律原文裡只有『管制進口』,壓根沒出現『關稅』這兩個字。不能因為法律給你一個模糊的權力,你就自己腦補出一個「可以對任何國家、任何產品、收任何稅率、收一輩子」的超級權力。這邏輯跳躍太大了,這就像老闆只說「你去管一下倉庫」,結果你跑去把倉庫的東西賣掉換錢。法院不買帳。
這個爭點其實引出了真正的憲政權限的問題,也就是:
第二:課稅權這個權力,在憲法上,到底該歸國會還是總統?
川普政府認為,國會已授權 IEEPA,總統是在依法執行,「regulate importation」就是管進口,關稅是管制手段之一,所以 IEEPA 允許用關稅。
最高法院的多數法官認為,不行。因為 IEEPA 沒明示關稅"Tariffs" "Duties"的字眼,既然沒有這些授權字眼,關稅是稅收性質,就還是屬國會核心權力,授權必須清楚,不能推定移轉。
這一點非常重要,很多人問我,那為什麼川普還能繼續使用其他如232條款來課稅?你看完232條款的規定就會知道差異。
232 條款的授權原文 (19 U.S.C. § 1862) 最核心的授權條文位於第 (c) 款,原文如下:
"...the President shall determine the nature and duration of the action that, in the judgment of the President, must be taken to 『radjust the imports』 of the article and its derivatives so that such imports will not threaten to impair the national security."
而早在 1976 年的一個著名判例(FEA v. Algonquin SNG, Inc.)中,美國最高法院就已經解釋過:232 條款裡的「調整進口(adjust the imports)」,其範圍非常廣大,明確包含「加徵關稅」或「收取執照費」。
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美國歷任政府在發動貿易戰時,會優先選擇 232 條款(針對鋼鋁)或 301 條款,因為這些法律的「說明書」寫得比 IEEPA 清楚得多。
第三,照這麼說來,美國總統如果遇到"緊急狀態"需要彈性面對國家及國際局勢的時候,不就缺乏彈性了嗎?這就是川普政府的主張主軸。
川普政府認為,國家一旦出現緊急狀態需要彈性,稅率、對象、期間都要能由總統決定,才能有效施壓.這是緊急狀態的特別授權。
最高法院認為,沒錯,緊急狀況是可以在授權明確的前提下給予總統決定權,但,如果演變成對任何國家、任何產品、任何稅率、任何期限總統都可課,等於「獨立關稅立法權」.就算可以彈性處理,行政的關稅工具也要被「限縮在既有貿易法框架」內,不能用 IEEPA 當萬用鑰匙。
最高法院拿出了一個絕招叫「重大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簡單來說就是:如果一件事情對國家經濟、政治影響超級大(比如影響全世界的供應鏈),國會如果要授權給總統做,必須寫得「一清二楚」。換言之,美國法院說得很清楚,事情越大條,越不能用越模糊的字硬撐。越像改變全國規則的事情,越要國會蓋章。你不能拿一個幾十年前寫得模模糊糊的法律條文,就想拿來當作發動貿易戰的尚方寶劍。
第四,IEEPA這部法律不就是來處理"國際緊急經濟權力"的法律嗎?貿易逆差,芬太尼毒品這種東西,難道不是國際緊急經濟權力的明顯例子嗎?
川普政府認為,IEEPA這部法律原本是設計來應對「突發、極端的緊急威脅」(比如反恐、制裁敵對國家)。美國現在就面臨這樣的國家緊急狀態,就是最典型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出現問題的時候,當然可以執行IEEPA這部法律。
關於這一點,我覺得是法院判決最精采的部分。(建議去拿原文來看,很爽)
最高法院說,在 IEEPA 的法律條文中,總統發動權力的前提不是只有「緊急」兩個字,而是必須存在一個:
「異常且特別的威脅(Unusual and extraordinary threat)」
貿易逆差(Trade Deficit)美國已經持續了幾十年,這是一個「結構性的慢性病」。如果一個存在了 40 年的現象突然被叫作「異常且特別的緊急威脅」,那「緊急」這兩個字就失去意義了。
換言之,最高法院的意思就是,你不能因為自己胖了 20 年,今天突然衝進急診室說:「這是一場異常且特別的生命威脅,快給我開刀!」醫生會叫你回去控制飲食(回國會修法),而不是動用急救權力。
更何況,IEEPA 規定,這個威脅的來源必須「主要來自美國境外」。法院認為, 貿易逆差的成因很複雜,包括美國人的儲蓄習慣、消費需求、美金作為儲備貨幣的地位等。這很大一部分是「美國內部」經濟結構造成的。(是不是挺爽的)
總結來說,如果按照這個判決往回推,試圖把判決前法院的攻防,雙方律師的爭戰,寫成好看的Netflix法庭戲,讓我來試圖寫看看:
1. 關於那「幾個字」的法庭戲:
川普律師說: 「法律說我可以『管制(Regulate)』『進口(Importation)』,所以我想收多少錢、收多久、收誰的,都是我說了算。這叫語文邏輯,懂?」
大法官的回應:「親愛的總統,你的國文老師可能要哭了。你在 IEEPA 密密麻麻的法條裡抓出這兩個失散多年的單字,中間還隔了 16 個字,就想把它們湊成一對『課稅核武』?這不叫邏輯,這叫幻想症。
判決書寫得很委婉:『基於這兩個被另外 16 個字隔開的單字,總統就主張自己擁有對任何國家、任何產品、任何稅率課稅的獨立權力。』這在法庭的語言就是:『給你根雞毛,你還真當成令箭了?』」
2. 關於「緊急狀態」的法庭戲
川普律師說: 「貿易逆差是緊急狀態!芬太尼是緊急狀態!美國快完蛋了,這還不夠緊急嗎?你們這些被保護太好的老嬰兒還不快醒醒?」
大法官的回應:「噢,我們非常同情你的焦慮。但『貿易逆差』這件事在美國已經存在快半個世紀了。如果一個維持了 40 年的現象可以被稱為『異常且特別的緊急威脅』,那現在法庭內的很多禿頭大概也是一場隨時會危害國家安全的突發災難。
IEEPA 是拿來對付恐怖分子、凍結敵國資產的『上手銬』工具,你卻想拿它來當『百貨公司收銀機』。慢性病請去看門診(國會),不要隨便衝進急診室(IEEPA)大喊你要開刀加關稅。」
3. 關於「英勇的總統要救國救民救天下了」的法庭戲
川普律師說: 「我是總統,我代表行政效率,國會都是一堆笨蛋嬰兒,太慢了,所以只能靠我我直接來比較快。」
大法官的回應:「這就好比你爸媽(國會)出門前留了張紙條說:『緊急情況可以動用家裡的備用金買麵包(IEEPA 制裁)』。
結果他們一回家,發現你把整條街的店面都給頂下來了,還宣稱:『因為沒麵包吃很緊急,所以我規管了整條街的進出口。』
孩子,『重大問題原則』就是用來對付你這種過度加戲的行為。這麼大的投資項目,你得寫企劃書、跑流程、拿你爸媽親筆簽名的同意書,而不是拿著那張買麵包的紙條在那邊瞎掰。記住,白宮是辦公室,不是私人皇宮,國會的錢包你連拉鍊都沒資格碰。」
4. 最終大結辯:
川普律師肯定說:這個國家病了,弱了,快死了,要靠英勇的川普總統扮演上帝,來解救這個國家,包括你們這些不知死活的大法官們.
而大法官們聽完,就把那本美國憲法推到總統面前,語氣充滿了那種「關心後進」的酸味:
「總統先生,你的『英雄模式』在這裡踢到鐵板了,因為憲法這台伺服器的管理員(國會)還沒給你開外掛。
課稅這種『粗活』,是憲法留給那群在國會吵架的人做的。你的工作是執行法律,不是自己發明法律。
建議你回白宮後,少發點推特(X),多花點時間朗讀『分權原則』——記得要大聲讀出來,
直到你終於能分清楚『我的』跟『國會的』錢袋子為止。」
#感謝最高法院法官讓我的川普關稅創傷症候群可以得到撫慰了
#是不是終於知道為什麼人家說要不是家裡有困難誰要來當律師
不過,川普馬上換個條文繼續收稅,大家應該是不用太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