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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政院不副署衛廣法等修法

繼去年2025年12月行政院對財劃法祭出了不副署這個做法 今年2026年3/4 行政院又對三個法案行使不副署 而這次的背景又跟去年的狀況有不少差異 1.雖然有許多正反方的論述 但形式上目前憲法法庭姑且是重啟了 並也做出了數個憲判 而現在行政院仍決定使用不副署這個手段 是否也代表目前的執政黨自己也不承認現在由五位大法官所組成的憲法法庭的有效性? 2.這次不副署的三個法案有 《衛星廣播電視法》、《不當黨產條例》、《立法院組織法》 若是說前兩項法規還可以論述與財劃法類似 執行上與行政院相關 最後一項的《立法院組織法》是立法院對其發放助理費的項目進行認定 並且假使有爭議應該也是進到司法程序釐清相關問題 也就是說屬於立法院自己內部 或是延伸而來與司法院的互動 可以說這次該法的修正基本與行政權無涉 而行政院仍舊依照自己見解 並非提起釋憲 而是逕行行使不副署 是否已經違反當初行政院行使不副署時所說的 "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有取代司法權的意圖在呢?
愛心
哈哈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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