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幾天詢問大學畢業之後,進修法律副學士、學士的學分規定,和大家分享。
一、大學學位是減修通識20學分、專業選修10學分、自由選修30學分。
二、「副學士」授予規定,須修讀10學分通識、專業必修26學分、專業選修44學分,共計80學分。
扣除前項大學、碩士以上之學位,剩餘學分為 專業必修16學分、專業選修44學分 合計「60學」分。
三、如果有修「法律學分班」,再扣除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20學分,共計15必修、選修5學分。
剩餘須完成學分為:「專業必修1學分、專業選修39學分(也可修讀專業必修),共計『40』學分」,方可取得副學士學位證書;爾後再修讀8個專業選修學分,方可申請「學士學位證書」。
法律系的課程都很棒,尤其是對出社會的人來說,熟悉更多的法律,在方方面面都能保護到自己。
這封信是2026/03/24期間詢問,最新學分折抵規定,看起來似乎有別於以往直接折抵60學分,而是有一些規定,以期學生能夠具備完整的法律素養之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