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職代 司法事務官到底是幹啥的?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看這份工作的性質,感覺明明是相當專業的職務。像司法事務官正式任職前,不是都還要接受一段時間的專業訓練嗎? 反觀這種由各法院自行聘用的人員,以我自己為例,就算想去投遞,心裡也會有疑問:就算僥倖錄取了,真的有辦法在沒有完整培訓的情況下順利上手工作嗎? 再者,這類職位似乎就是幫忙做兩、三個月就要被離職的情況,讓人不禁好奇,這到底是工作內容出了問題、培訓制度不足,還是人力運用本身就存在某些結構性的問題?看起來實在有些不太合理。約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