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問題請益

不好意思打擾大家,小弟是大二生要準備國考想說趁暑假複習刑法及學習刑法的解題思路,對於此例題有一問題,請教版上各位大神們。 黃老師的書上寫強制罪的構成要件除了強暴或脅迫行為外,強制罪以被害人因行為人的強暴脅迫行為而行無意義之事或權利行使受妨害為要件。黃老師認為警官某乙雖然能夠逮捕某甲,但是從某乙原本有未遭抵抗而立即逮捕某甲的權利來看,他的權利是已經受妨害,而某甲的強制行為已經可能構成強制既遂。最後認為強制罪的客觀犯罪構成要件已經具備。但我認為逮捕通緝犯本身就是司法警察(官)的權利以及義務,為何拘捕就能成立強制罪!?
megapx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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