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委員把兩個《公投法》提案,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分別為
1. 可用全民公投否決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細節如下,增訂「憲法法庭就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外所為裁判主文全部或一部之複決」得適用全國性公投。公投通過後,原憲法法庭裁判失其效力。被宣告違憲之法律,恢復其效力。
2. 立法院通過的公投案,中選會不得拒絕辦理。
所以現在立法院在憲法法庭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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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我覺得國民黨跟民眾黨直接政變好了,這一看就知道行政院長不會副署。有意思嗎?法律人就是天真,煞有其事在那邊分析憲法,你不管站在哪種立場來看,就是僵局推不動拉,扯法律只是相罵本啦
B1(已編輯)

輔仁大學
翁立委真的是法學博士嗎 感覺跟路邊的鄉民沒兩樣
B2

國立臺北大學
藍白繼續60趴哈哈
B3

國立臺北大學
藍白就這樣法盲無腦支持翁
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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