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 #散文 譴責
月初時,我在人群面前道歉十分鐘。說出口的都簡單。
眾人面前說出口的話,往往道德正確,我掩蓋幾乎所有我的感受,我把受傷的自己埋起來。道歉是午前,看過當時看我泰然自若的樣子,想必很多人不曉得前一晚上我蜷縮在被窩裡卻還在抖動,那不是哭泣、沒有眼淚;精準來說,我在笑,笑自己為什麼抖成這樣,怕了嗎?
因為抖得厲害,我才全身蜷縮起來。我也需要被道歉。
大概只有女生會要求那種道歉,男生幾乎不會這麼做。那是一份破碎的關係,事後我才了解,她算很在意我、對我態度比一般人還好,卻也說不上曖昧,就是個性上她會對喜歡的人們比較好;有次我坐她旁邊看原文書,她曾順手請我飯糰、跟我開玩笑說睡前可以唸給她聽,我跟她明明才見面不過十分鐘,說這種話的她有點壞。
我也沒因此覺得她隨便。有次我聽見她跟某學長說生日想要耳機、我自己被她騙過幾次但知道她講話爽快不是故意騙,以及詢問不少認識她的人常說她的不是、甚至說她不好惹,包括我在內很多人都覺得她長得很好看,她的確是會使用女性福利的人,但我不會認定她隨便。
明明知道她不是故意騙我,我只是想得到簡單的道歉、放下戒心去譴責她,傳了褒貶合一傷害兼稱讚的訊息,但她往前挑我明顯沒有騷擾意圖的訊息申訴我性騷擾;只要她覺得有被冒犯,我就有責任。那則訊息是因為我不滿她幫我處理的事情說要晚點回覆我但沒有,即便她一開始熱情說要幫我,但我已經被塑膠兩天,我對於我在意但沒有進展的事感到不安,於是我半不滿半開玩笑去攻擊她:「不知道妳是在約會還是約炮還是怎樣?」
我換來了處分、換到我應該在眾人面前好好跟她道歉。
我很認真想了、練了一晚上加一早上,才有那十分鐘,也許這樣就扯平了?那次她說要幫我處理的事也是用她放假時間。還是錯在我,我開始質疑她沒有任何進展。
距離道歉過了大概兩週左右,她見到我提醒我多喝水,應該是原諒我了吧?但我還沒原諒她,我也需要道歉,可是我被處分,於公於私我也不知道是否應該說清楚,畢竟我是可以被她提告的,行政處分算是被壓下來的,至少別人是這麼說。如果繼續譴責她,也非我所樂見,何況事件本質是性騷擾,女性提出幾乎穩贏、不公平。
性騷擾就是被騷擾人感到不舒服,無關檢舉對象感受;真有人詢問檢舉對象的騷擾動機也是衡量處分的輕重,甚至根本沒有「騷擾動機」,被騷擾人覺得有就是有。
回過頭來,的確還是我講話太衝動,傷害到她了。一個熱心想幫我的人在我的譴責過後走了。想想一直以來,我母親真的很厲害,我的全世界沒有比她更好的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