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 / 登入
下載 App
所有看板
即時熱門看板
好物研究室
女
南臺科技大學
該告了 附圖
英雄聯盟
5月25日 05:47
各位廣大的網友Q_Q 除了告他還有什麼更好的解決方法嗎, 已經做筆錄完了
英雄聯盟
提告
36
・留言 93
文章資訊
英雄聯盟
每天有 17 則貼文
追蹤
熱門留言
男
淡江大學
36
100%吿不成 除非啦妳能拿到他姓名+妳心靈創傷證明 用民法告向他索賠才有可能 但這個流程太麻煩了根本不值得 試問 妳還能告哪項呢 倒是我們大家可以幫妳密他Garena 狂噴他 這才解氣
B2
5月24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2 則留言
女
原 PO - 南臺科技大學
14
他的Garena ID: 553179842 可以幫我跟他說我告他了嗎QQ 我好像被黑單了
B1
5月24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 則留言
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
求解
心情 0・留言 2
想問為什麼會有這種神仙畫面
心情 188・留言 51
不停斷線
心情 7・留言 5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該怎麼處理 備註: 今天第一次載 從來沒載過 (詳情請見B1)
心情 63・留言 11
共 93 則留言
女
原 PO - 南臺科技大學
14
他的Garena ID: 553179842 可以幫我跟他說我告他了嗎QQ 我好像被黑單了
B1
5月24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 則留言
男
淡江大學
36
100%吿不成 除非啦妳能拿到他姓名+妳心靈創傷證明 用民法告向他索賠才有可能 但這個流程太麻煩了根本不值得 試問 妳還能告哪項呢 倒是我們大家可以幫妳密他Garena 狂噴他 這才解氣
B2
5月24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2 則留言
男
長庚大學
4
這看起來像支那人
B3
5月25日
回覆
男
高雄醫學大學
5
私訊應該沒辦法 公頻的話板上還有文可以參考
B4
5月25日
回覆
W
0 0
2
私訊除了威脅,其他大概率沒戲
B5
5月25日
回覆
X
ibm5100
1
總是有這種失智垃圾欸
B6
5月25日
回覆
Q
豬弟弟
0
私訊1對1 比較難吿除非威脅生命或詐騙財物 有沒有遊戲中辱罵的截圖😯
B7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8
一刀把你媽那段夠威脅了吧
B8
5月25日
回覆
查看其他 2 則留言
女
世新大學
1
不符合 公然 🫠
B9
5月25日
回覆
女
中國文化大學
8
我的天這種人到底是多可悲多可憐才會講出這種話= =
B10
5月25日
回覆
H
嗨我是肥宅
7
他真的好可悲……而且說話方式讓我想到鄭捷==應該有反社會人格
B11
5月25日
回覆
T
東南科技大學
0
B12
5月25日
回覆
T
東南科技大學
1
告不成 啊哈
B13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0
私訊的一般都告不成喔
B14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高雄大學
2
可以告恐嚇直接留案底了
B15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1
看起來好像複製貼上的文而且好支
B16
5月25日
回覆
B
無法顯示卡稱
0
會隨便亂罵人不就是沒耐心崩掉才罵的嗎? 這傢伙感覺同時擁有耐心跟暴躁
B17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0
哈哈哈 又是這個孤兒
B18
5月25日
回覆
Q
真的是太無情了
0
原則上私訊很難告成,民事的有機會
B19
5月25日
回覆
D
pvp_ying
1
沒的告啦 不要浪費資源 恐嚇罪成立也是要依據前後文且有明確證據 這種一看就是亂罵發洩的根本不可能判成 民法的賠償你要自己找出對方資料 所以不用想了
B20
5月25日
回覆
N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0
都講到剁屍體了恐嚇告告看吧
B21
5月25日
回覆
S
菇啊
2
你是多戳讓他打出這串
B22
5月25日
回覆
查看其他 4 則留言
男
實踐大學
0
好兇的提摩
B23
5月25日
回覆
匿名
這則留言已被刪除
已經刪除的內容就像 Dcard 一樣,錯過是無法再相見的!
5月25日
男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3
這種就是欠吉
B25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0
笑死 有料
B26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0
這牆國人吧 應該告不成
B27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中興大學
0
私訊告不了ㄅ
B28
5月25日
回覆
O
ゆい
0
罵成這樣也太閒了吧😂還打那麼多字整天沒事做欸
B29
5月25日
回覆
匿名
這則留言已被刪除
已經刪除的內容就像 Dcard 一樣,錯過是無法再相見的!
5月25日
查看其他 4 則留言
男
中原大學
0
怎麼查得到GGC啊,那個查戰機網站不是關掉了嗎
B31
5月25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 則留言
男
國立成功大學
0
之前遇到罵人的都會回 現在就都不會理了 當沒看見就好
B32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中興大學
0
這種東西看看就好8成是國中生,幹嘛跟國中生一般見識🤣
B33
5月25日
回覆
男
輔仁大學
0
私訊0 抱歉 可能民法有法可管吧
B34
5月25日
回覆
男
輔仁大學
0
上次有人打到一半指名道姓噴我 還拉我們去dc 跟他們說我們錄影錄音 他們繼續噴 叫我們快去告 我都不知道這能不能告了==
B35
5月25日
回覆
查看其他 2 則留言
女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0
民法第184條第一項 民法第195條 可以去訴請民事上的精神賠償
B0
私訊是吿民事不是刑事唷 要注意一下 嘴那麼臭 國家社會有必要教育沒家教的屁孩
B36
5月25日
回覆
查看其他 2 則留言
男
逢甲大學
0
公然???
B37
5月25日
回覆
女
淡江大學
0
看過這麼多提告文這篇是我看過最離譜的😂
B38
5月25日
回覆
L
TheHook
0
用哪一條告?
B39
5月25日
回覆
L
TheHook
0
就我所知 如果是(私訊)=告不成 除非你有提前跟他說 你旁邊有其他人或者你在開直播
B40
5月25日
回覆
Z
哈囉你好嗎
3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行不行= =
B41
5月25日
回覆
查看其他 4 則留言
J
冷塵
0
哇喔 好厲害 垃圾話還能打這麼多
B42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成功大學
0
告不成 沒救
B43
5月25日
回覆
S
su1cide
0
到底多閒才會想去告別人
B44
5月25日
回覆
男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0
好好笑 神羅天征
B45
5月25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 則留言
男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4
他要把樓主媽殺了還要再一刀剁了,還要淌 血出來泡酒,更是要逼迫樓主父親喝下去,這行為我光閱讀起來就毛骨悚然,難以想像此人有多殘暴暴虐。 告恐嚇吧,需要普世價值拿去用。
B46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0
B2
如果不是填自己的資料 100%告不成 畢竟G社只能提供資料 不會給ip
B47
5月25日
回覆
男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0
我以我玩遊戲的經驗來講 這個天兵是有犯法的疑慮,還是由法官來判定 不過氣成這樣完全不是不能理解,以現在的環境來說,越來越多人接觸遊戲,可是這個就跟讀書有一個點一樣,有適合的也有不適合的,自己不適合玩什麼還是要自己心裡有點底,不然一般來講都不會想去罵人,只能說現在的遊戲氛圍不是享受而已,而是成就感的一種,舉一個例子,團隊為了得到好的業績表現,有一個人努力的要命,結果一個菜鳥隊員搞砸了,然後這個人換了一個隊伍,然後又被菜鳥搞砸,這種情況下,沒有罵人的那種才真的危險。 以上是我給原Po的建議,稍微注意一下適不適合玩 但我覺得妳要告他恐嚇,我很支持,畢竟做什麼事情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B48
5月25日
回覆
E
你好我叫啊樂🫰
0
好可憐,嘴砲還要講別人爹媽。 叫他下去啦,再練一百年再來,我考慮手下留情。
B49
5月25日
回覆
J
為萬事開太平
0
阿為什麼要+他好友
B50
5月25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