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推銷 退費成功紀錄 #文長

沒有想到首發居然會是強迫推銷的處理方式。 被強迫推銷的過程我就不贅述了,我覺得大家應該都大同小異,不外乎是逛美妝店被拉走,或是路邊拉你,更或是百貨公司的櫃姐。 這篇我想說的是如何退費! 以下幾個重點! 1. 何謂訪問買賣?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所謂訪問交易,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一款的規定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訂立之契約。其意義說明如下: (一)由於訪問買賣的交易通常是在消費者無法詳細判斷或思考的情形下,而使消費者購買不合意或不需要的商品,為衡平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獲得足夠的資料或時間加以選擇,消費者保護法特別規定為特種交易的一種型態,予以特別的保障。 (二)訪問交易所謂未經邀約是指未經消費者的邀約:企業經營者從事買賣行為,如果未經消費者的邀約,消費者通常是處在毫無預期又未經深思的情況下,貿然與企業經營者締結買賣契約,為維護其權益,乃賦與消費者後悔的權利。 (三)訪問交易的地點為在消費者的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 1、所謂消費者之住居所,應依民法規定解釋之。故住所,指依一定之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民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居所,則指無久住之意思,而事實上居住之處所。 2、所謂其他場所,包括第三人之住居所等。 3、至於企業經營者之住居所或營業所是否亦包括在其他場所之內,似不宜一概而論。原則上,若依具體情事,足認消費者於該企業經營者之住居所或營業所有正常考慮是否確欲締約之機會者,則該處所即非此處所稱之其他場所。反之,倘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其住居所或營業所向消費者銷售其商品,且消費者在該處所亦無上述之考慮締約與否之機會者,應仍屬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一款所定之訪問交易。 4、因此,街頭販賣是否屬於訪問交易的情形,未可一概而論。如果使消費者於締約前欠缺詳細考慮機會者,即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解除契約。 📌簡言之,逛街被人找去試用、推銷這種狀況都是! 2. 我能退費嗎?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逛街時,被攔下做問卷調查或試做保養,遭藉機推銷化粧品,該如何退貨? 一、在路邊被推銷商品而購買,是屬於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訪問交易,這種消費方式在消費者保護法中是有特別保護的! 二、您可以在收到商品後的七天之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不必向廠商說明任何退貨的理由,也不需要負擔任何費用。 三、提醒您,收到商品的當天以及第七天為假日時,都不算在七天之內,並且,您在退還商品及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買賣契約的時候,最好是用雙掛號郵寄或存證信函的方式寄發,以減少爭議。 四、解除契約後,您可直接向廠商要求退還已經給付的金額。 📌只要是訪問買賣,法律是有保障消費者的! 七天內都可以無條件退費! 七天內都可以無條件退費!! 七天內都可以無條件退費!!! 無論拆封與否!!!! 我自己的經驗是,櫃員在現場拆封讓我帶回,回家越想越不對勁,所以雖然拆封了,但我沒有使用。拿回去退時,另一位櫃員還說已經拆封了,我直接回她,是你們在店裡拆的,她就默默不說話了。 3. 退費過程 因為我當時腦袋破洞,答應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刷了三萬元,我不知道是否每間美妝店的退刷都需要人工作業。 人工作業就是店家要填寫該銀行的退刷單,在回寄給銀行。 就算是如此,也一定要請店家在你面前寫完資料! 📌可先打電話給店家告知此情形,到店家後可請店長或是值班經理出來協助,基本上他們都知道店內推銷的情形,也遇過很多次客人要求退費,只要不是專櫃人員,店家都會協助退費的! 📌請不要拖過月底!因為過月底會碰上店家的盤點,這時候退款就會變得相對麻煩! 📌上網多爬文,看別人的作法!我短短兩天爬了無數的文章,也電話聯絡過消保會,詢問他們我能怎麼處理。不要害怕!他們都很樂意給於協助,甚至我還詢問了警察局! 📌存證信函可先備妥,附上產生器網址
內容請詳述人、事、時、地、物! 這是備而不用,如果對方很盧,直接跟他說已經準備好存證信函了,後續我們就走法律途徑解決,會請消保官出面協調。 📌詢問各民代、立委服務處⋯⋯等等資源 不一定要他們真的出面處理,但現在是網軍的時代,大多政治人物都會經營社群網站,可以請求他們能給予的協助,一樣遇到對方很盧可以拿來作為武器,告訴他們已經通知民代協助了! 最後想提醒各位,不要輕易答應!可以說要回家想想、或者把相關合約帶回去看,法律也是有保障契約時間的! 千萬不要自己鼻子摸摸,依法在遇到這種詢問買賣,消費者都是被保護的一方,只要你不願意,而且是因為他們人情壓力、集體遊說而簽下的,都是可以無條件退費的! 目前只想到這些,希望能夠幫助遇到一樣情形的人,同時也是提醒自己不要再被拐了!我知道很多人一定跟我一樣不好意思拒絕,但這不是我們的錯!在這樣的情況中,我們是受害者,千萬不要自己吞掉! 寫的有些凌亂,如果有問題都可以詢問,希望大家都可以好好的逛個街,不受干擾! ❗️聲明:並非所有櫃員都如此不好,僅個人經驗分享 ❗️內文中若有法律知識錯誤,還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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