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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消費者權益
第 一 節 健康與安全保障
第 7 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
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
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
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
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第 3 條
政府為達成本法目的,應實施下列措施,並應就與下列事項有關之法規及
其執行情形,定期檢討、協調、改進之:
一、維護商品或服務之品質與安全衛生。
二、防止商品或服務損害消費者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或其他權益。
三、確保商品或服務之標示,符合法令規定。
四、確保商品或服務之廣告,符合法令規定。
五、確保商品或服務之度量衡,符合法令規定。
六、促進商品或服務維持合理價格。
七、促進商品之合理包裝。
八、促進商品或服務之公平交易。
九、扶植、獎助消費者保護團體。
十、協調處理消費爭議。
十一、推行消費者教育。
十二、辦理消費者諮詢服務。
十三、其他依消費生活之發展所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
政府為達成前項之目的,應制定相關法律。
若客人發覺可能危害身體健康是不是可以請店家提供更完整資訊,但一般而言會怎麼向店家問出產品完整內容?不是拆台問題,我是覺得裡面應該有什麼成分對於健康應該有什麼負面影響甚至副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