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隨同另一半遷工作地點之分析
國立成功大學
各位大大好,小弟我有個問題,
1.男方隨女友(或太太)遷到女方工作地點 EX:高雄到台北、台南到彰化這種遠距離
2.或者反過來,女方隨男友(或先生)遷到男方工作地點
以上兩種情況常見嗎?也就是會為了另一半願意換工作地點,也許要重新面試工作、重新適應工作,不管怎樣都得重來。這樣的人我認為算是少見吧?
除非已經結婚,女方做為家庭主婦,當然女生意識抬頭性別平等我知道,也可是男方扮演家庭照顧的角色。不管怎樣,我想說的是,正常會發生以上情況的應該唯有"這個人確定另一半會擔起家庭中經濟的橋樑且信任另一半,這個人才有極大的意願換工作地點吧?"
所以在剛出社會的時期,或者我講還沒論及婚嫁的交往時期,感這樣大膽相信另一半放棄原本擁有的"還不錯"的工作,選擇隨同另一半到新地點重新再來的機率,應該非常非常低吧?
願意這樣人,(1)是被愛情沖昏頭的人(2)交往許久也許四、五年以上有深度互信基礎,這兩種理由是我目前可以理解的...
而願意這樣遷徙工作地點的人,萬一對方劈腿或者漸漸發現雙方不合後,那最糟的是這個人,因為沒有人逼迫他遷徙工作地點啊,結果因為這樣的原因可能就地生根不然薪水沒有以前好,虧大了。
以上是我最近的困惑,問題總歸一句"願意為了另一半遷徙到遠方重新找工作的人多嗎?"
不好意思字有點多,謝謝版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