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怎麼剩餘財產分配?婚前買的房產可以分嗎?
房產怎麼剩餘財產分配?婚前買的房產可以分嗎?童律師報你知
🪄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並且全額繳清沒有貸款,那這樣就不會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
🪄 若婚姻存續期間有幫忙對方一起負擔房貸的情形,可以要求對方返還代繳的金額~
依民法第1023條之規定:
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
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還。
🪄婚姻存續期間繳的房貸,是可以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哦~
依民法第1030-2條之規定:
夫或妻之一方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或以其婚前財產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除已補償者外,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應分別納入現存之婚後財產或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計算。
夫或妻之一方以其前條第一項但書之財產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其所負債務者,適用前項之規定。
💫意思就是說:婚前購入的房屋而且婚後自己繳納貸款,這部分的確與他方無關,但是法律上認為使用婚後賺的錢還婚前貸款的行為,會使夫妻婚姻存續間的財富變少,所以應該納入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