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是雙方同母大舅坐主桌,不是新郎的所有母舅坐主桌,不要搞混了。

前情提要
訂婚的婚宴,主桌是女方一半,男方會少一人給媒人。 12人桌,女方會是新娘,父母,爺爺奶奶,女方媽媽同母所生的兄弟,舅舅們自己協調誰出席,標準是最年長的來坐。 男方就是新郎,新郎爸媽,通常剩下兩個位置,就是新郎媽媽同母兄弟,舅媽也會一起來,這樣五個人,剩下一位給媒人。 新郎爺爺奶奶不出席訂婚,那是因為新娘嫁過去就是夫家的人了,訂婚是女方長輩的主場,不要喧賓奪主。 結婚時主桌是男女各半,媒人不上主桌。 男方就是爺爺奶奶,爸媽,同母大舅,新郎,女方也是一樣,爺爺奶奶,爸媽,同父大舅,新娘。 這不是漢人婚宴的習俗,而是清朝來台漢人結合台灣原住民兩邊混合出來的習俗。 古代傳統漢人一夫多妻,伯父跟叔叔有可能是同父異母,也可能是同母異父,甚至丈夫過世後,還有可能被老公的哥哥弟弟趕出家門,或是不同媽媽所生的兄弟之間也有可能勾心鬥角。 所以女人出嫁後,第一個靠山是丈夫,第二個靠山就是同母的哥哥或弟弟,婚禮上母舅為大是尊重媽媽娘家的意思,因為母舅是媽媽最親的親人兼靠山,但兩邊的母舅是一樣大,沒有誰大誰小。 並不是所有母舅都上主桌,以前人平均生10個小孩,大家都一堆舅舅,哪有可能所有母舅都上桌。 我奶奶的爸爸娶3個老婆,總共生了14男6女,而且我奶奶是大房長女,我爸有6個舅舅3個阿姨,年紀比我爸媽還小。 14個舅舅主桌怎麼坐??? 用古人的家庭人員來看,就知道是新郎新娘的同母大舅來坐主桌,才會最合邏輯。 另一方面也是受原住民母系社會文化的影響,平埔族跟部分原住民是母系社會,這樣也符合原住民對婚禮的需求。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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