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安置問題

匿名
現在我就是要走訴訟離婚,也有請律師,也握有賭博證據,所以孩子都判給我是沒問題,目前一個小二女孩,另一個是兒子一歲四個月,主要照顧者是我,目前育嬰假中,先生目前給兩萬-三萬,其他費用就都不管了。
我周圍的朋友都勸我男孩給男方,要我好好一個人帶女兒,未來有能力再把孩子接來,如果之後我要忙上班又要顧兩個,怕我垮掉,公婆那邊算是有錢人,房子好幾間在收租,要我男生給他們,未來分家產,但我心裡就是很難熬……
我本身薪水有6萬,房貸二萬(我的名下,我在繳),但是是婚後買的,大女兒因為有補英文了,所以一個月大概要花費3萬七(全部阿里阿雜的費用),小的是一個月三萬(有去上托嬰了,因為我也是要準備回職場),家裡開銷一個月大概也是三萬左右,賭徒要我拿掉孩子的補習才藝還有保險,他說他沒辦法負擔(但他卻可以一直買公益運動彩卷?一個月開銷也是三萬左右)。
現在回到孩子的安置,我能想像男生給他們,可能就是回公婆家住,公公本身就是大男人,可以知道我兒子回去,他應該功能也不大,加上80歲了,婆婆41年次,先生可能留在新竹上班,孩子回台北,累是累死老人家,婆婆教養孩子觀念也是留在古時候,因為婆婆有短暫來我們這住一起半年過。
還有我擔心未來我真的把他接回來,會擔心兒子未來可能有行為偏差的問題之類,畢竟阿嬤會很寵。可以確定他會白白胖胖,但個性和心靈上呢?這中間我一定會去探視接回,給他開心的回憶,遊戲規則白紙黑字訂好來,我的閨蜜及一些長輩朋友說,只要你時間到探視,讓孩子知道妳是關心他的,孩子會知道的,之後也會想跟我,其他叫我不要預設太多立場。我可以想像阿嬤只能把孩子關在家裡,也不會陪他玩,因為婆婆就很傳統,最常就是泡在廚房忙東忙西,做家事。
我是常帶姐弟去公園,或是找朋友(也有孩子)一起玩,常去戶外(他爸是放假都想在家裡不想出門的那種)
但我好痛苦,我一想到如果未來他行為偏差,或是變成問題孩子,我會後悔當初我的決定,我這邊有後援,如果孩子跟我,我會叫我的媽媽上來陪我住,但媽媽也是年紀大了,在家可能就是幫我分擔家務,還有煮飯,我爸在我很小就過世了,但兩個給我,我可能就是會變成無頭蒼蠅,然後男方可能只願意給我最低撫養費三萬,因為現在就是給兩萬-三萬這樣,未來還要跟我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放不下孩子的我,好難啊。如果一人一個之後可能就是先生留在新竹上班,孩子去台北,因為他可能沒錢租家庭式的房子,接他媽下來一起顧男生,加上他本來就對孩子沒那麼上心,都很被動。
想知道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嗎?跟著另一半孩子有歪掉嗎?公婆帶的孩子有歪掉嗎?是我想太多嗎?還是就一人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