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拍婚紗前,記得自備錄音筆

匿名
現在拍婚紗,原來「不滿意可以全額退款」這句話,店家可以當場寫進合約裡,之後再跟你說:
「你先壓拍攝日期,所以不能退。」
蛤❓❓❓❓
(看到這的時候我已經在想這比凌晨四點的牛肉麵還扯了)
如果壓日期就等於「不管怎麼樣都不能退款,因為已經算確定了」,那當初為什麼不講清楚???
(而且這個「壓日期」還是業務自己說的餒?說要壓完日期後才可以挑衣服??中文是已經進化成我看不懂的樣子了所以我才理解錯意思嗎??)
合約上明明就已經寫得很清楚,結果去了現場後對禮服、服務人員不滿意,想要退款的時候才突然告訴消費者:「欸,這條不算喔,有意見你自己找消保會」
真的是想不到店家自己白紙黑字寫下來的東西,最後還能被店家自己推翻耶🤯???
這樣看來以後拍婚紗不能只做功課了,一定要帶錄音筆跟筆記本,業務講一句的時候趕快跟著記一句,不然合約上白紙黑字寫的可能不算,沒寫的才是隱藏規則,如果性子軟的人就只能自己認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