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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規定所稱兼職,指同時從事二項以上職務或在本職以外另行擔任職
務;兼差係指兼任其他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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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從事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其身分及
規範不因公餘而中止,亦不因時間而更易。應依法所定,切實執行職
務,除法令所規定許可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於營內從事兼
職、兼差及直銷活動,視同在外兼職、兼差。
兼職、兼差懲罰(處)基準一覽表,如附表。
一覽表網路上懶得查~
剛發文的弟兄哈~ 自己刪文囉~
只能講~各代高手很多,我以前看過的太多種類囉~只是剛才去那邊看看現在流行什麼而已XD
退伍前記得低調~除非跟我一樣已經退很久囉~才算解密囉~
算幫他避了過,不用謝。自己小心就好XD
通常部隊的話如果你家就是做那一行的,如你家就是種田的。
那就不算營外兼差。
在例如你家就是做生意的,休假開貨車幫送貨就不算。以此類推。
但是你家沒再挖礦,你跑去組礦機?那你就違法囉~
本文也不需要閱~ 就重申前令而已XD
真是的~不然小弟畢業可是全期第四名,幹嗎時間到趕緊退?
平安下庄為原則囉~呵呵~
笑笑就好~有空再聊一下當初光怪陸離的營外兼差百花齊放囉~都15年以前的事情,要找證據也找不到的才敢光明正大貼網路囉~ 不然到時候又來個奇怪的處分就不好玩了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