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 勾結業者盜賣國軍廢品 9軍士官判刑8人緩刑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時任國防部陸軍第三地區指揮部(三支部)上尉化補官黃巖昇等5名軍士官、海軍基隆後勤支援指揮部士官長湯寶仁、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士官潘雨新、葉泉佑,及空軍第二修護大隊士官長謝宗曄共9名軍士官,涉勾結廠商盜賣國軍廢品;新北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9人1年3月至3年7月徒刑,僅三支部上士何一帆(原名陳兆國)判刑3年7月超過2年,未獲緩刑,其他8人均獲緩刑,可上訴。 涉案的軍士官分別為:三支部黃巖昇、三支部龍潭聯保廠上士何一帆、三支部湖口甲型聯合保修廠上士江宥恆、三支部補給油料庫士官長趙梅君、三支部補給油料庫中壢補給分庫上士許瑀珈,以及湯寶仁、潘雨新、葉泉佑、謝宗曄共9人,分涉收賄或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其中,黃巖昇等8人因偵審認罪、繳交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在5萬以下或獲取利益非鉅、情堪憫恕等原因,減刑後分別判處上述徒刑,緩刑4年或5年,並分別向公庫繳15萬至70萬不等金額。 這9人犯罪行為從2015年至2018年,犯行不一,以黃巖昇軍階最高,他在辦理5件資源回收案時收賄45萬元,並有勾結業者賣未列帳廢品等行為;湯寶仁則在處理4件廢鐵標售或提領案時,收賄6萬元助業者低報重量或以干擾器偷重;何一帆辦理承辦廢舊及不適用物資「儀具車道奇B350」案時,接受業者招待喝花酒並收現金賄賂,合計149900元。 至於潘雨新、葉泉佑涉收賄讓業者搬走未列帳的廢品販賣;江宥恆涉讓業者無償載走重量達1.54公噸的廢電池;至於趙梅君、許瑀珈、謝宗曄3人,涉於辦理提領廢品作業時,因廢鐵總重量超標,為了避免寫檢討報告,以抽換磅單降低總提領重量或無償讓業者提領超重廢鐵方式,共同侵占超重廢鐵。 審理時,9名軍士官均認罪,合議庭認為,本案起源於軍方長久以來未妥善管理、分類廢品,導致軍中堆積大量廢鐵、廢五金等廢品,廠商為謀求利益,承辦人員擔心遭上級責難,而相互配合,其等所為使殷實廠商及個人難以安穩營生,有損政府機關廉潔形象;至於6名業者分別判處6個月至3年不等徒刑,有5人獲得緩刑。 個人評論:顯見仍有部分人員尚未建立「以守法為榮,違法為恥」觀念,於平時生活、工作、教育與訓練中自我要求,遵守法令,切勿以身試法、觸犯刑章。 結果軍紀渙散了不是恢復義務役役期一年導致,結果居然是志願役同仁?可悲。國軍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