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分享 當兵經驗分享(十一) 成功嶺253梯302旅 請假規定

上一篇有提到身心調適假是在軍中可以使用的大絕招,對於你身體有狀況,需要開立證明或是臨時有必要事情可以利用,而且長官不得拒絕,四個月的役期會有一天的身心調適假可以使用,一年役期則是三天,如果簽下去志願役,這個身心調適假就會變成你的福利,不需要補假,但我想應該沒人會為了這個假簽下去。 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中,可以看到第35條是關於請假的相關敘述,第六點事假是在軍中主要的請假項目,目前除了身心調適假以外,看到請假成功的,都需要非本人不可的事宜,比方說參加研究所、國營考試、被告開庭,在軍中向輔導長申請後,填寫表單並提交證明即可成功請假,不過這個假不是平白送給你,而是你要補回來,我們這邊是全部請假的人統一在第八週鑑測週結束的四天連假中,讓你任選日期返營出公差,提早回營的人,手機的使用規定會與平時不同,完成安排事宜後可以使用,就像裡面的志願役一樣,另外由於假日不一定會有伙房出餐,所以會購買便當,可以少吃幾餐營中難吃的伙食,也算是蠻賺的。 下面擷取自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 35 條 常備兵、補充兵請假,在不影響戰訓任務情形下,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公假:奉准參加政府主辦之各種考試及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 二、病假: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應呈繳證明核准病假,餘依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處理。 三、喪假:因下列親屬死亡,應核給喪假,得分次申請,並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一)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假十五日。。 (二)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假十日。 (三)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給假五日。 四、婚假:核給婚假十四日,應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權責主官核准延後給假者,不在此限。 五、陪產檢及陪產假:配偶懷孕產檢、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核給陪產檢及陪產假七日,除陪產檢於配偶懷孕期間請假外,陪產之請假應於配偶分娩或流產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期間內為之,並得分次申請。 六、事假: (一)因特殊事故必須本人親自處理。 (二)為調適身心需要,得請身心調適假,常備兵服現役期間准給三日,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准給一日,權責主官不得拒絕。 (三)前二目於年度內之休假調節核給之。 七、榮譽假: (一)立有戰功,具有創造、發明或具有特殊功績者,核給十五日以內之榮譽假。 (二)服役於外島或艱苦地區,表現優異者,得在不影響戰備狀況下,核給七日以內之榮譽假,分批實施。 (三)新兵完成入伍訓練後,依需要核給六日以內之榮譽假。 (四)完成三個月以上基地訓練後,核給五日以內之榮譽假;八週以上未滿三個月者,核給三日以內之榮譽假。 (五)接受軍事測驗、檢查成績優異或在營內外有優良事蹟者,核給三日以內之榮譽假。 (六)經五日以上之演訓,核給三日以內之榮譽假。 士兵請假作業程序,由國防部定之。
當然第35條規定還有其他的請假方式,不過我沒有耳聞有人實際實驗過,具體效果就不得而知了。 下一篇文章將會提到關於軍中決定命運的下部隊抽籤,如果還沒有看過我其他的文章,可以點選我的頭像查閱,也歡迎追蹤我的個人版,後續將會有更多文章分享給大家。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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