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萬+次曝光

#心情 我相信沒有人喜歡當兵

我這個脆跟DCARD好像一直都在抱怨當兵, 那乾脆認真講一次,我到底為什麼這麼討厭當兵。 先說,我只是四個月的兵。 不像很多前輩當一年、兩年,甚至更久, 所以我也不會在那邊說自己有多苦、多偉大。 但就算只有四個月, 對我來說都已經像一場夢魘。 剛進新訓的第一天, 領號碼衣、剃光頭、拍大頭照、換上制服、穿著藍白拖。 那一瞬間我真的沒有什麼「保家衛國」的感覺, 我只覺得自己很像一個受刑人。 上廁所要管、 抽菸要管、 吃飯要管、 睡覺要管、 手機要管、 連講什麼話、什麼時候能講話都要管。 你原本是一個可以自己決定生活的人, 進去之後突然連最基本的事情,都要經過別人的允許。 然後最有趣的是招募。 招募員或班長很常跟你說: 「你現在簽下去一個月四、五萬, 你出去外面找工作,能保證一開始就領這麼多嗎?」 接著開始跟你介紹福利。 志願役禮拜五可能早上 08:00 就能放假、 別人在操課的時候可以滑手機、 有些單位有 4~10 人的小寢室、 遇到軍人節之類的假,甚至可以直接一路連放到禮拜天。 每次聽到這些,我腦袋都只有一個問題: 如果國軍的待遇、環境、制度真的好到大家搶著進去,到底為什麼還需要一直招募? 一份工作如果真的夠有吸引力, 應該是大家自己想進去, 不是一直拿「外面不一定有四、五萬喔」來說服你留下來。 而且最讓我受不了的, 是有些幹部很喜歡講: 「我們以前中正預校多苦。」 「我們以前官校多操。」 「你們現在已經很幸福了。」 我每次聽到都很想問: 所以呢? 那是你自己選擇去讀的, 也是你自己選擇簽下去的。 你選擇了一條比較辛苦的路,那是你的選擇, 為什麼最後變成我們也應該陪你一起吃苦? 「我以前更慘,所以你現在不能喊累」 這種邏輯,我真的到現在都沒辦法理解。 更荒謬的是—— 我們義務役不是「選擇」來當兵的。 是法律規定我們要來。 結果人都被強制叫進來了, 很多東西還要自己掏錢。 洗衣服自己付。 證件照自己付。 剪頭髮自己付。 最扯的是, 如果你被分發到一個離家超遠的單位, 放假回家的交通費也是你自己吞。 我那時候一個月大概領 6000。 回家一趟車錢來回差不多 800, 一個月如果放三次,就是 2400。 洗衣服一個月大概又 1250, 兩個禮拜剪一次頭髮,一次 75。 6000 看起來好像有領錢,但光是為了「去當兵」而產生的必要支出, 就已經吃掉一大半。 我不是不能理解國家需要國防, 也不是覺得台灣不需要軍隊。 我不爽的是: 既然你今天是「依法要求」一個人拿出自己幾個月的人生來履行義務, 那至少應該讓他有基本的尊嚴, 也不應該讓他為了履行這個義務,還得一直自己掏錢。 更不該用一句: 「以前的人更苦。」 來合理化現在所有不合理的事情。 以前更苦, 不代表現在就不能變好。 當兵真正讓我反感的, 從來不只是累。 而是很多明明可以更合理的事情, 最後都被一句: 「當兵就是這樣。」 帶過了。 但我一直覺得, 「一直都是這樣」 從來都不該成為「所以不用改」的理由。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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