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申報的問題 (撫養媽媽)
臺北醫學大學 護理學系
5月29號更新
我線上申報完撫養媽媽(有匯入媽媽的所得資料),
●她是不是就不需要再去申報了?
●一樣會有退稅3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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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號更新
爸爸打電話去桃園計程車職業工會問,
好像是他有補助條件,所以如果讓我報撫養,
他會被視為未工作,相關補助就會沒有。
目前已決定申報撫養媽媽就好,謝謝大家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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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 都是爸媽合併報稅
爸爸是個人營業計程車 我無法跟他合併報稅
(爸爸退休後這幾年 包含2022年 均無所得)
媽媽47年次 在2022年2月退休
請問我可以申報撫養媽媽嗎? 而爸爸變成單獨報稅這樣?
媽媽2022年的所得稅試算通知如下
一、綜合所得總額100026-全部免稅額184000-全部扣除額252543-基本生活費差額0=0
二、綜合所得淨額0*5%-累進差額0=0
三、應納稅額0-全部扣繳稅額3690-股利及盈餘可抵減稅額=退稅3690
我的2022年所得稅試算通知如下
一、全年薪資收入總額1,362,735-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必要費用207,000=全年薪資所得總額1,155,735
二、綜合所得淨額939,735=綜合所得總額1,155,735-全部免稅額92,000-全部扣除額124,000-基本生活費差額0-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減除金額0
三、應納稅額73568=綜合所得淨額939,735*稅率12%-累進差額39,200
四、應自行繳納稅額46418=應納稅額73,568-全部扣繳稅額27,150
PS.
我的標準扣除額(124,000元)大於列舉扣除額47,849元
基本生活費差額0=基本生活費總額196,000-全部免稅額92,000-一般扣除額(採標準扣除額)12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