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東哥已經走味...淺談違約交割的風險

違約交割幾乎年年上演, 從2021年8月航運違約交割8964.4萬元、 2022年群益基隆違約交割6938萬元、 2023年8月4日緯創爆4864萬元, 到前幾天東哥遊艇爆出7792萬元! 「熟悉的東哥最對味」看來已經走味了... 到底什麼是違約交割呢? 所謂違約,就是代表會有懲罰規則的意思。 通常下單買賣股票,會在T+2日的早上十點進行款項轉移的動作。 但如果你在扣款的當日,交割戶的餘額不足,就會被列為「違約交割」! 簡單說就是當下付不起你買的東西需要的錢。 違約交割不是小事情,這涉及以下四個責任: 1.民事責任 券商可以跟客戶收違約金,最高可收成交金額的 7%。 如果你戶頭餘額不足, 最終手段券商還可以繼續向投資人追討這筆債務, 包含向法院聲請強制扣薪,每個月薪水轉給券商。 2.刑事責任 若違約交割之情節重大,足以影響市場秩序者, 可能面臨 3 年以上至 10 年以下之相關刑責。 3.信用平等 違約交割的紀錄會通報在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 金融機構都可以查詢得到你曾經「信用不佳的紀錄」, 未來你要申辦信用卡、向銀行申辦房貸,都可能更困難! 4.開戶限制 在開戶交易的影響,尚未結束且開戶不滿5年的情況下, 證券公司有權拒絕投資者的開戶申請。 對於已經開戶的投資者, 證券公司也有權拒絕其進行委託交易或申購有價證券。 上述四點都對你的投資生涯影響甚鉅, 所以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但是…真的不幸發生了違約交割的情形該怎麼辦? 依據時間點,有幾個方法可以補救: 1.在交易當日: 若當天發現下錯單會導致兩天後違約交割, 可以馬上當沖或者選擇盤後交易賣掉股票。 雖然可能會賠錢,但後果至少比違約的罰則來得輕微。 2.若在14:30後或者隔天才察覺: 投資者可以在隔天盡早出售持有的股票, 並馬上向證券公司提出「T+0」的申請, 這允許投資者在當天15:30之前, 從賣出股票的所得中扣除相關費用後獲得資金, 以支付隔天10:00的第一筆交易的扣款。 需要注意的是, 這個T+0的動作其實是讓券商先垫付資金給投資者, 以便在T+0當天取得資金。 因此你需要支付為期2天的利息費用給券商。 有時候我也會買到交割戶錢不夠, 都會收到簡訊或電話通知, 心裡轟的一聲覺得好險我有被通知到! 但總覺得每次靠提醒不太好,恐怕會有忘記的一天… 後來就都養成自己計算金額的習慣了。 希望大家都能了解,備而不用! 在投資的路上都能穩當的讓資本增長, 朝財務自由的路慢慢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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