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分配健檢

50000是實領薪水 花費如下: 6000房租 5000保險(家人強迫幫做業績的🥲就當孝親費了) 1000電話水電 6000伙食 4000學興趣才藝 18000定期定額(台股006208+00919共15000、美股VT3000)(更:現改成006208/12000,VT/6000) 大約只剩一萬塊可以當娛樂費跟治裝費了 但又覺得分開看每個開銷其實都不高 大家覺得在無法增加薪水的情況下 支出有什麼建議嗎?或是覺得這樣是合理的不用調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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