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大家好
近日弟弟因為工作意外,可能撐不下去,會離開我們
因為還遺留一位約小5的孩子,因為弟弟跟前妻已經離婚,我們兄弟姐妹和阿公阿嬤會負責養育他。
但查了一下保險法,如果父親過世,即使受益人爲孩子,但由於未成年的關係,身故保險金還是直接歸母親保管(共同監護人)。因爲其弟弟前妻理財觀念不是很好等因素,所以他們才會離婚。
想請問的是
1.目前跟前妻聊過,願意把錢領出來,由我們幫忙保管,保險金約700多萬,想請問的是如果匯到三個各別不同戶頭(孩子,姑姑,阿公)會有稅金問題嗎?
2.所以身故保險金下來後,確實只能歸屬前妻保管嗎?
3.孩子能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嗎?(
4.我是他阿伯,願意成爲他的監護人,願意扛起他的照顧教育問題,請問是否可以擔任共同監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