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政府機關約僱,年資兩年,薪水約3.3萬/月;40萬/年。最近無縫轉職到另一份機關約聘工作一個月,薪水約5萬/月;67萬/年。另有股票市值11萬。
信用卡的部分,有富邦OP;玉山Pi卡、UB及國旅,皆正常繳清無延遲無分期。
有學貸剩餘六萬,聯徵自查77X。
趁年輕想練習理債投資,資金需求80萬,有考慮土銀、合庫及樂天,但現在就卡在一個轉職的尷尬階段,不知道銀行會如何認定,如果以舊職來評估怕是貸不到80或不給貸,以新職來評估怕薪資月數還不夠,所以我應該會等入職一段時間再申請,只是不知道要多久?爬文有說3個月有的要半年,到底要什麼時候申請比較穩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