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以前有人「拿到錢卻不用繳稅」?#生活打卡計畫
遺贈稅法舊法下,有一個很關鍵、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漏洞:
👉 死亡前兩年贈與
如果受贈人是配偶,
而配偶又選擇「拋棄繼承」,
會發生什麼事?
📌 兩個問題同時出現:
❶ 有人實際拿到財產,但可能不用繳遺產稅
❷ 其他沒拿到財產的人要負擔稅
這也是為什麼憲法法庭認為:
👉 這樣的制度,可能違反公平原則
🔴 2026修法的關鍵改變:
👉 把「死亡前兩年受贈人」
👉 直接納入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 意義是什麼?
✔ 不再因為拋棄繼承而脫離責任
✔ 課稅回到實質受益者
💡 但真正的重點是:
👉 現在不是「要不要規劃」的問題
👉 而是「怎麼規劃才不會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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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來找我時,已經做過一次錯的安排
其實,只要在一開始設計好,可以少走很多彎路,也可能差非常多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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