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以前有人「拿到錢卻不用繳稅」?#生活打卡計畫

遺贈稅法舊法下,有一個很關鍵、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漏洞: 👉 死亡前兩年贈與 如果受贈人是配偶, 而配偶又選擇「拋棄繼承」, 會發生什麼事? 📌 兩個問題同時出現: ❶ 有人實際拿到財產,但可能不用繳遺產稅 ❷ 其他沒拿到財產的人要負擔稅 這也是為什麼憲法法庭認為: 👉 這樣的制度,可能違反公平原則 🔴 2026修法的關鍵改變: 👉 把「死亡前兩年受贈人」 👉 直接納入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 意義是什麼? ✔ 不再因為拋棄繼承而脫離責任 ✔ 課稅回到實質受益者 💡 但真正的重點是: 👉 現在不是「要不要規劃」的問題 👉 而是「怎麼規劃才不會做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很多人來找我時,已經做過一次錯的安排 其實,只要在一開始設計好,可以少走很多彎路,也可能差非常多稅負 追蹤我看更多日常法律、財稅知識、文學創作與律師生活🌻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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