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收掉後留下約200萬卡債與信貸,卡在前置協商資格,還有什麼協商方式?
想請教有債務協商經驗,或熟悉相關程序的人。
我之前自己開飲料店,經營大約八個月,總營業額約300萬元。但營業額不等於獲利,扣除各項成本後,店的經營狀況一直不好。期間許多經營款項都用信用卡支付,後來債務越累積越多,目前信用卡加上信貸,合計約200萬元。
今年五月已經停止營業,也已解除負責人身分。目前想處理留下來的債務,希望透過整合、延長還款期限或降低利息,讓每個月的還款金額能夠負擔。
原本考慮申請前置協商,但諮詢時被告知,我過去五年內有經營事業,而且平均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因此資格受到限制。以300萬元除以實際經營的八個月計算,平均每月約37.5萬元,所以即使現在已經停業,似乎仍然卡在這個條件。
我有還款意願,希望找到能實際履行的還款方案。目前想以銀行協商或法院調解為方向,想請教:
像我這種已經停業,但過去營業額超過門檻的情況,還能向各家銀行申請個別協商嗎?
能否透過法院的一般民事調解,與銀行談信用卡及信貸的分期、降息或延長期限?
如果有多家銀行的債務,需要一家一家談,還是有能一起處理的方式?
有沒有人遇過類似情況,最後成功談到負擔得起的還款條件?
希望有實際經驗或熟悉程序的人能分享,讓我知道應該找哪個正式窗口、準備哪些資料。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