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 醫院離職

我想問問各位學長姐們 謝謝🙏🏻 我是去年7月五專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不想繼續念上去 於是決定去醫院試試看合不合適 在去年八月底進入單位 在報到當天才知道自己要進胸腔內科 但面試的時候有跟面試官談過 自己並不想走胸內😓 沒想到還是進到這 嘗試了差不多五個月 決定還是想換換環境 於是提了離職 做到1月底 現在離職的電子檔簽呈已經用完了 開始要跑紙本 (我12月中就提離職了,弄到1月中才有紙本。 (電子簽呈還沒給各處室簽過就因為預定時間到期退回一次,醫院的效率十分差) 但是那是在報到時有簽到這一份 新進人員契約書 我這樣離職會需要賠償嗎? 很怕最後一個月薪水被扣錢 沒錢過年了啊😭
megapx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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