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獻給為精神疾病所苦的人,我本身是躁鬱症患者,罹病的原因除了家庭遺傳因素,再來就是因為我童年的經歷。在我幼稚園的時候,我父母親就離婚了。小時候我弟不但心臟開刀,又患有癲癇,他發作時幾乎都是由我打電話給119,再把他抱到樓下等救護車。國中時,我表哥趁虛而入,他跟我發生關係,並告訴我這是愛情,於是我就被他騙了五年之久,在我國三時,我父親又因為腦血管瘤破裂而離世,捐贈大體成為大體老師,那時還是由我負責簽放棄急救同意書,對一個才國中的青少年,這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跟表哥的事情,長達五年,我怕影響課業,而不敢聲張。後來他又以我無法替他懷孕生小孩為由,另結交新女友。這些苦,我都默默吞下不敢對別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