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曾經允許商業代孕的大國裡,發生過什麼事

讀了Sheela Saravanan寫的一本關於代孕的書。 作者在德國海德堡大學人類學系南亞研究所,教授關於生殖技術倫理和法律的課程。2009~2010年間,她在印度研究代孕,訪談了多個代孕媽媽、預定家長( intended parents,也就是客戶)、以及代孕診所。 商業代孕在印度一度是合法的。在2002~2015年間,印度一度是全世界最受歡迎的「代孕旅遊目的地」,因為當時①商業代孕合法,法律規定寬松;②有醫療設備,有會說英語的熟練醫生;③費用便宜,④有大量從事代孕的婦女。 到2015年印度禁止商業代孕時,印度的代孕產業規模換算成台幣大概在每年120億,80%以上的客戶來自國外。 Sheela Saravanan研究的是,在合法化的日子里,印度的代孕產業到底是什麼樣的? 👶選擇代孕媽媽的標準——貧窮而順從。 在Sheela Saravanan的研究里,沒有一個代孕媽媽學歷超過高中,這讓她們收入微薄,也難以議價談判。 代孕診所往往去尋找那些已經在賣卵或參與有償藥物試驗的女性,這些人足夠貧窮,也足夠習慣出賣自己身體的一部分。 然而即使如此,那些看起來更堅定更有主見的候選人還是會被淘汰掉。 代孕媽媽的一切都會被定價——她的外貌、種姓、宗教信仰、膚色深淺、此前的工資、母乳狀況、此前生育/代孕過幾個孩子、孩子的性別如何狀況如何……一般來說,高種姓白皮膚的代孕媽媽可以要求更高的報酬。第一次代孕的價格低,第二次以後因為「曾經有過合作」價格會略漲。 👶代孕期間,人身自由、健康權等都會受侵犯。 許多代孕診所要求代孕媽媽一直留在指定的集體宿舍內,從胚胎移植到孩子交給客戶,大概一年左右。理由是①代孕媽媽繼續和伴侶發生關係,可能將疾病傳染給胎兒,或者懷上伴侶的孩子;②代孕媽媽原本的環境與伙食較差,可能危害胎兒健康。 但這樣的要求,就意味著代孕媽媽一年內必須遠離自己的家人孩子,不能做別的工作,也無法自由活動。 集體宿舍的環境類似青年旅社,一個屋子里滿滿的都是床,沒有娛樂,沒有電視電腦報紙收音機,連放餐桌的地方都沒有。有研究者評論說,「 即使監獄也有放風的庭院,但這些代孕的集體宿舍甚至連在房間里走動的空間都不足。」 代孕媽媽們在頭三個月被要求臥床,以降低流產風險。伙食一般,但分量很大。因為最後會按照出生體重來給孩子「計價」,所以代孕媽媽被要求盡量多吃,不准進行任何鍛鍊(以避免流產)——儘管這樣會增加她們孕期和分娩時的風險。 代孕的成功率並不高,有研究顯示,活產率為15.8%,也就是說代孕媽媽往往要經歷好幾次痛苦才能生下孩子並拿到報酬。 分娩強制剖腹產,不允許順產。因為這樣胎兒的風險最小。 另外,法律規定最多放3個胚胎,但為了節省成本提高成功率,診所常常會給代孕媽媽放5個胚胎,這就導致可能懷上3個或以上,以至於需要做減胎手術。 👶 商業代孕合法化後,拿走酬勞大頭的是診所中介。 在印度,代孕媽媽只能拿到總報酬的15~25%。即使在美國,代孕媽媽也只是拿到總報酬的35%。 曾經有個代孕媽媽做代孕為家裡蓋房子,客戶在孩子出生後非常感激,而且知道了這次代孕費不夠蓋房子,想多給代孕媽媽錢,被診所攔下了。診所告訴客戶,代孕媽媽們都是潛在的敲詐勒索者,多給錢會滋長對方的貪心,另外,多給錢也會讓其他代孕媽媽變得「貪心」「被寵壞」。 實際上,診所的目的是讓那個代孕媽媽再多代孕幾次,為診所創造更多的利潤。 👶印度的代孕媽媽並不能用法律保護自己。 國外客戶很多就是衝著「低成本」「低人權優勢」來的。在允許代孕的發達國家比如英美,代孕媽媽有保險、失業補償、心理支持,可以選擇要不要和孩子聯繫,如果生下孩子後反悔了想保留孩子監護權,也有很大機會能成功。 而在印度,代孕媽媽幾乎沒什麼關於代孕過程和孩子的權利。她們需要事先簽合同,放棄對孩子的一切權利,需要放棄對自身的醫療決策權(默認的潛規則是,假如有意外狀況,優先救治胎兒,而不是代孕媽媽優先),流產拿不到錢(哪怕是因為胚胎放多了要減胎而引發的流產),生下的孩子「不合格」拿不到錢或者只能拿到一小部分錢,而且還拿不到合同的副本。 不僅如此,在整個代孕過程里,臨床記錄、醫療賬單、出生證明……幾乎都是以假名或者客戶名字登記的。代孕媽媽的名字,只出現在她拿不到副本的代孕合同里。 假如發生糾紛,沒有合同、缺乏證據,代孕媽媽很難提起法律訴訟。即使想訴訟,財力和家庭也很可能不支持她,再說,她也基本不可能贏。 👶代孕媽媽只是為了錢嗎?不,她們會對代孕的孩子產生感情,這對她們可能產生情感創傷。 在生下孩子後,代孕媽媽如果有機會繼續照顧孩子一段時間,那麼多半會給孩子唱歌、安撫、母乳餵養、起名字、拍照留念。 代孕媽媽都希望能和孩子保持聯繫,瞭解孩子的近況,看看孩子的照片。 但現實是,代孕媽媽多半無法再聯繫客戶與孩子,有時客戶甚至完全對代孕者匿名。 許多代孕媽媽因無法聯繫孩子而沮喪痛苦。有個代孕媽媽保留了舊手機號7年,希望客戶能打電話給她告知孩子的近況。 她從未接到過電話。 👶即使代孕合法化,也依然有龐大的非法黑市存在。 以賣淫為例,賣淫在印度是合法的,但非法交易依然在增加——許多被人口販賣的婦女和兒童被迫賣淫。而印度被販賣的婦女兒童人數在逐年增長,比如2016年就比前一年增長了25%。即使在荷蘭和德國這樣的發達國家,賣淫合法化後,研究顯示非法市場的規模依然是合法市場的4~5倍。 還有一個觀點是,「印度這麼大的國家是很難完全禁止代孕的,發佈禁令反而會推動代孕轉入地下。」 Sheela Saravanan的回應是,「這就好像在說,因為我們沒法制止所有對印度婦女的暴力行為,所以不應將其定為刑事犯罪。」 👶一些代孕或取卵造成的死亡案例—— 2009年,23歲的代孕媽媽Easwari死於產後大出血。她的丈夫在當地報紙上看到代孕廣告,於是要她去代孕。 2012年,30歲的代孕媽媽Premila Vaghela在孕期突發抽搐並心臟停跳,緊急剖腹產後嬰兒活下來了,她沒有。她的家庭拿到了100萬盧比的賠償(約40萬台幣)。 2010年,17歲的 Sushma Pandey在取卵後死亡,她靠賣卵可以掙448美元,掙的錢用於幫助家庭。 2014年,23歲的 Yuma Sherpa 死於取卵造成的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徵。 …… 除了這些死亡案例,還有許多瀕死案例、造成終身的健康問題或心理問題的案例。 👶代孕是自由選擇嗎? 當一個人貧困到過不上體面的生活時,ta被經濟驅動的行為並不是真正的自由選擇。 許多印度女性缺乏足夠的食物、能源、住房、飲用水、衛生設施、醫療保健、教育和社會保障……她們被迫在貧困和代孕間選擇一個「相對不那麼糟糕」的。 當一個人的基本權利都無法保證時,ta的「自願」並不是真正的自由選擇。 在印度農村婦女里,能為自己做醫療決策的不到一半(44.4%)。很多印度女性沒有受教育的權利,沒有決定自己何時結婚、跟誰結婚的權利。印度女性從小就被教導,家庭的需求高於她們的個人需求。 在研究里,第一次代孕時,診所會著重說服丈夫代孕是「貞潔」的。一旦丈夫接受了這點,就不會反對妻子代孕。沒有任何丈夫反對妻子二次代孕。家庭往往會給代孕媽媽制定一個「賺錢目標」,達到這個目標才停止代孕。甚至有一個女性的丈夫不工作,以此來逼她多次代孕。她足足代孕了三次,實在受不了,和丈夫說她不能再做了,然後丈夫才繼續回去賣菜。(P.S. 她三次代孕的錢用來給家裡蓋了房子) 她們的「自願代孕」,真的是自由選擇嗎? Sheela Saravanan採訪過的代孕媽媽,有的家人重病,有的有嚴重殘疾的孩子,有的丈夫需要治心臟病,有的丈夫是酒鬼花掉了大部分收入買酒,有的想為孩子的教育存錢,有的想要錢來買或蓋個自己的小房子,因為大部分收入都花在房租上了,所有生女孩的人都想為女兒存嫁妝。 成功代孕一次能拿到的錢差不多是9~13萬台幣,相當於她們打工五年的純收入——當她們打工時,她們的收入基本上全花在日常開支上,存不下錢。做代孕是為了「終於能存下點錢,改變一點生活」。 當一個人需要出賣血肉來扶養家庭脫離赤貧時,應該救助她們,而不是幫她們更容易地出賣血肉。 Sheela Saravanan採訪過的每一個代孕媽媽,都表示了①如果不是因為赤貧,如果有更好的選擇,自己肯定不會做代孕;②希望自己的女兒能接受足夠的教育,以後不必做代孕。 👶即使不是商業代孕,即使是利他代孕,其實也存在著結構性的不平等。 那些「自願」為親友代孕的女性,往往是經濟較差或者需要依賴親友的人。結果類似於無報酬的家務勞動。 而且在利他代孕里,也會存在利益交換。英國此前的研究顯示,利他代孕里往往有以「醫療費用」為名的多次大額轉賬。 👶代孕之所以被合理化,一部分原因在於現在的社會認為沒有後代是殘疾與恥辱。 沒有後代者會長期感到社會恥辱、心理傷害、以及一種殘缺感。 這樣的痛苦的確存在,也似乎給了尋求代孕一種「合理性」。 然而,代孕本身,其實是讓最貧困脆弱的一群女性經歷更大的痛苦,侵犯她們的身心與權利。 代孕為富人提供了多一種生育選項,卻以貧窮女性的健康、自由甚至生命為代價。 所謂的「生育權」,應該是「有權決定自己何時生育、生育幾個、生育間隔,並有權獲得相關信息、避孕、墮胎和安全的分娩。」 需要侵犯他人才能達成的東西,不是天賦人權。 Saravanan, S. (2018). A transnational feminist view of surrogacy biomarkets in India. Singapore: Springer. 文章轉發 作者:游識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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