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父母的房屋 卻被要求收租金合理嗎

現在我住的是老媽的房子, 是一棟4層樓透天, 本來沒有結婚之前是和媽媽一起住, 老媽住一樓 結婚以後, 有了老婆也生了一個小孩,因為房價很貴,所以現在還住在一起沒有搬出去, 因為老婆和老媽關係不佳, 所以媽媽通通是吃自己的沒有和我們共食. 最近因為老媽中風請了外籍看護, 多了一些開銷 因此多了一些開銷, 所以 媽媽要求我和在外面住的哥哥每個月交出10000元孝親費, 作為看護開銷補貼. 老實說老媽口袋裡還有一點錢, 雖然數目不多, 但是撐個23年應該沒有問題, 所以我也不想給他一個月10000元, 因為他錢還沒花完, 等他錢用完了再說吧, 哥哥收入比較高所以他付錢沒有問題, 我的收入比較低而且老婆也不想工作, 所以這10000塊拿出來有點辛苦, 但是老媽卻堅持要我把錢付出來, 否則的話就搬出去外面住, 他可以把樓上租給別人補貼他的家用. 我聽了很不高興, 這樣的做法是不是太過分? 竟然為了錢把自己的兒子趕出去, 都已經那麼多年沒收房租了現在為什麼要收? 何況這個房子以後也是要留給我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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