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人請注意,惡質工程行,

台中人請注意,惡質工程行,請大家提醒大家 =====事情原委===== 前年,我的朋友在109年的時候,給一家叫順O工程行做漏水等工程,結果這O風工程行的負責人吳O聰。(此工程行沒有正式設立)藉故跟我朋友說,因為材料會漲,請他先支付9萬元材料費。 我朋友因為前面幾個工程,委由這位吳昇O師傅做,都有順利完成,也不疑有他,就開立一張9萬元支票,請他前往慶X建材行,購買材料。 幸好,慶X建材行的負責人心細,發現這位吳師傅拿著支票,但卻買的不是我朋友需要用到的建材,事後還有照會我朋友,但我朋友因為也不想讓建材行老闆虧錢,就同意建材行老闆持票兌現。 後來,這位吳師傅,就從此人間蒸發,也不完成工程,然後打電話也不接。 =====提出告訴===== 後來我的朋友,因為進修財法碩士,跟我認識,跟我說這件事,希望我能進行協助,於是我就幫他寫告訴狀。 事實上,我朋友很堅持要告詐欺罪,但我個人覺得比較高的概率變成債務不履行,所以還是尊重他的意思。所以在訴狀內容,特別強調,對方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完成工程,而且拿著支票買別的工程的材料 後來開了偵查庭,對方還狡辯那個支票是借款(明顯有人指點或者他就是慣犯),我朋友就拿出當初的報價單跟支票金額,當場令其啞口無言。 檢察官後來詢問雙方有無意願要調解?雙方均同意 =====只有更北爛===== 事後,兩方約定施工抵銷原先詐欺取得的利益,待完成後才簽立調解成立,結果雙方約定好了施工材料、日期。對方一拖再拖,原先111.9.5就約定於111.9.26施工,到現在只有施工日期把地磚打掉,連料都沒叫。 今天111.10.14,這位吳師傅,人到現場後,又沒有施工也沒有叫料,還對我朋友說:「這就是民事啦,不會被起訴,你能拿我怎麼樣?」 約定施工內容如下: 請對鋪設並拆除我朋友騎樓及走廊的地磚,才4.6坪,走廊3.8坪,報價就報到7萬多(又不是大理石= =),但我朋友只想把事件趕快了結,所以也沒有計較太多。 =====結尾===== 我這位朋友並不缺錢,但是為提醒大家,避免大家在受到這位師傅的欺騙,及一肚子氣,才請我發文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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