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藝起發光教會事件反思自己的教會
匿名
因最近藝起發光教會事件鬧的沸沸揚揚的,某長老教會牧師在鳴人堂寫了社論評論一些教會的亂象。其中提到兩個問題:1.教會權柄的濫用 2.奉獻的意義被扭曲。訝異的是我發現上述兩個問題,我所屬的教會(北部某千人以上的教會)可能都有擦到邊,即便不是很嚴重。
首先,牧師教導我們:教會的牧師、傳道、以及各個領袖,都是神設立的,有權柄的。如果順服他們就可以蒙福。當然以我自己的觀察,這些牧師、傳道、領袖都是在愛心上、服事上都是非常努力熱心的,所以我不質疑他們的信仰虔誠以及品行端正。但是他們因為它們未必都有受過專業的神學訓練或諮商訓練,所以凡事真的應該都順服嗎?這符合聖經的教導嗎?
其次,牧者常常引用瑪拉基書3章10節教導我們,奉獻可以領受更大的祝福。雖然教會從來不強迫人奉獻,但是卻隱約給人這種感受,就是如果十一奉獻,神就會加倍賜福給你。這樣卻是容易讓信徒把奉獻當成是一種與神的交易,或是講好聽一點叫做神看到了你的信心,於是給你賞賜。這類的教導在可能神學上有些偏差。
據我的觀察,這些特別強調權柄跟奉獻的教會,似乎都是新興且擴張快速的教會居多(且多數都偏靈恩派?)。沒有教會是完美的,教會只是一群需要耶穌的罪人聚會的地方。我發這篇文主要是分享給有在教會聚會的基督徒的,想要知道有沒有人的教會也有類似的問題,無論有或無都想聽聽你們的看法。然後如果可以的話,我也想知道在你們教會關於權柄與奉獻的教導是什麼。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