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 護理師為了2500元差點害死我女兒——————
謝謝各位的建議與指教,大家的留言我都有看。
直至現在,院方目前完全沒有任何的慰問,一通電話也沒有。
今天有去大醫院兒科看診過,不過醫生告訴我其實太細小的玻璃碎片X光是照不出來的,也是請我們要多觀察幾天,觀察有沒有黑色或紅色的排泄物或是肚子有脹氣之類的。
看診回來去了一趟律師事務所,只是時間太晚律師已經下班了,現在打算先觀察兩天,等到周一再去找一趟律師再做下一步的決定。
關於記者或小編想寫新聞報導的,我覺得OK,但不要斷章取義就好了。
關於B231,如果周一之後決定需要媒體的力量,我會再與您聯繫的。
在此再次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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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原文
112年3月16日下午約15:00左右,我和老婆帶著滿四個月大的女兒到診所掛號兒科看診打疫苗及吃第二劑口服輪狀病毒疫苗,之前第一劑是兩個月大的時候吃的,兩次兩劑共5000元。進到注射室,護理師看完注射單及確認名字後,向我老婆說明並確認稍後將施打及口服的疫苗。依第一劑的經驗,一劑口服輪狀病毒疫苗大概分三~四口小朋友可以吃完。
今天吃完第二口之後,護理師弄掉了一個東西,我當下以為是她的筆還是名牌之類的東西掉了,我的注意力還在小孩身上,後來看她匆匆忙忙的撿起來,用衛生紙隨便擦一下,馬上又往我女兒嘴巴裡面塞的時候,我才注意到她弄掉的是那劑口服輪狀疫苗的針筒,而且那個針筒的頭已經摔破了,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她往我女兒嘴裡塞了一塊長寬約1公分的玻璃,隨著疫苗一起被餵進去。
我對護理師說「妳在做什麼?我女兒嘴裡有一塊玻璃妳有沒有看到?」她還跟我說「沒有啊,沒有東西。」我急急忙忙讓小孩坐起來(原本是躺著吃口服輪狀疫苗),試著將玻璃拿出來,一開始還無法取出,後來小孩感覺到異物才自己將那一塊長寬約1公分玻璃吐出來,此時妹妹已大哭,我將玻璃碎塊拿給護理師看,她才改口說「那這劑疫苗不給你算錢,我再拿一劑給妹妹重新吃。」
???..這是重新吃的問題嗎?
我拿起她塞完疫苗那個破掉的針筒,跟她說投訴找哪個單位?她才開始慌了,跟我說「拜託不要投訴好嗎,我私人再出2500給妹妹重新吃一劑疫苗就好了好嗎。」我回了她一句「當然不好啊。」我認為她只想掩蓋她做的事情沒打算負責。於是我拿著針筒轉身走出注射室,看看要找誰才能解決這件事。
這時她換拉住我老婆說「拜託了可以跟妳老公說一下嗎。」我老婆還正處於驚嚇中,沒回過神來,覺得怎麼可能會有人做這麼荒謬的事情。於是我就跟護理師說放手,然後拉著老婆要出去,結果那護理師更用力死拉著我老婆不放,似乎想在我老婆身上討個原諒的機會,我轉頭才發現她真的很用力在拉扯我老婆的手,我才大聲喝斥她「放手,很痛。」護理師這時才知道事情大條了。
我們從注射室走回去兒科之後,她才跟了過來說她再去找她們督導來處理好了。我們跟兒科醫生說明了情況,請醫生先替妹妹看嘴巴內是否有殘餘玻璃碎片,目測口腔內未有傷口及碎片後開立照X光片醫囑,我們再帶妹妹到三樓照X光,待完成後回診間看結果,兒科醫生說明X光片上於喉嚨及胃腸部分沒有明顯的玻璃碎片,但仍需注意身體狀況,如排便若有黑色的排泄物表示可能有出血情形。
出了兒科,督導請我們到隔壁空的診間詳談。進去後督導便直接說這是他們的疏失,並會負起相關責任,然而卻連問我們當下發生事情的詳情都沒有,只是一昧地說一定會負責。後來我說至少要立個單據,督導才去打了一張單據,等了半小時,上面只寫著妹妹的名字、病歷號、日期及表示未來一年於本診所就醫免掛號費和蓋了印章。我們看了覺得這樣非常敷衍,至少需打出事發經過和相關處置,但督導說她以前也沒處理過這種醫療糾紛,所以也不知道怎麼打。
於是我老婆向督導詳述當時情況,並表示希望能將事實陳述以及後續醫療處置。督導表示了解並再上樓重打單據,再過了半小時只多新增了一行『本院負責之後掛號費及相關醫療費用』。我看了還是不滿意,只好用手機自己打了一份我所想像的內容,再請她依此為範本重立單據。最後再等半小時,才等到一份勉強能夠接受,能證明今天所發生事情的單據。
總結:掉到地上的針劑,無論是否有破損,就不能再使用,況且還是明知有破損還要繼續餵食的部分,以為趕快做一做沒被發現就沒事了,如果今天我真的沒發現,或是我的女兒沒有自己吐出來,是不是就要直接構成蓄意謀殺?一支2500元的疫苗,是很貴,但犯錯了,就要負責,而不是一錯再錯,為了不想自己賠那一支弄掉的疫苗,就要差點賠上我女兒的命嗎?
護理師部分
當針劑掉到地上>企圖隱瞞汙染狀況
發現針管破裂>繼續餵食
當玻璃已掉落嬰兒口腔內>謊稱沒有玻璃(但手中的針管早已破裂)
將玻璃碎片取出>辯稱還會哭表示沒有東西跑進去嘴巴裡(何以證明哭即表示口腔內無異物?)
當表示這是醫療疏失>請求我們不要找主管(確認疏失時就應通報而非隱瞞)
主管部分
一開始並未向我們詢問事發詳情>一昧地說會負責
當表示要一份書面證明>只用一行字帶過
當表明書面資料上要有事實經過及後續處置>只多增加一行字帶過
嚴肅告知要有事實經過及後續處置並由我們自行打出事實陳述>才有最後草略書面證明
已破損的針筒
單據
文章很長,也是很擔心孩子的健康,沒事當然最好,但意外總是來的特別快,如果後續有什麼比較嚴重的問題發生的話,要往什麼方面求助呢,還請各位多多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