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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授權給各大媒體❗️文長❗️極恐怖噁心的住宿事件

事先聲明:已經報案做好筆錄並且提出告訴 此事件並沒有要攻擊旅館業者、住宿方都有全面協助也有做後續處理、不公開旅館地點! 5/20號我們四位閨蜜ㄧ起到了台南某家住宿,這個民宿是有分3棟 最遠的距離大約是走1分鐘的距離 我們這次住的房間是在1樓四人房 兩張雙人床 並配ㄧ個落地窗陽台,陽台外面出去是可以通到民宿的其他地方的開放式空間,凌晨三點多,四位女生ㄧ起入睡 分為A B C D 各是AB(靠近大門)、CD(靠近陽台落地窗) 吃完晚餐後回到民宿,晚上姐妹小酌後大約清晨3:30入睡,事情發生在大約清晨5:30 A女疑似感受到左胸有被觸碰或搖晃,睜開眼驚見有一不明男子在床邊俯視,該名男子發現A女驚醒後往原路逃跑 因半夢半醒 A女當下沒有配戴眼鏡,原以為自己是做惡夢 所以繼續休息也沒有熟睡,過了幾分鐘後聽見門窗疑似有開門聲後再度睜眼, 這時A女與該名男子對看後該名男子往原路離開 ,這時A女當下警覺不是夢境立即前往廁所拿眼鏡,在這過程中短短幾秒時間聽見C女的叫聲急忙出來查看 C女描述感覺到床在大力搖晃 感覺有人碰到他睜開眼睛後,該名男子狀態為早已脫下褲子並且裸著上身站在C女距離臉部大約不到五公分的距離 在進行打手槍的動作,因睡覺時沒有配戴眼鏡, C女的近視大約是450度 在房間並未開燈的情況下卻還可以清楚的看見他的生殖器官,該名男子的下肢緊貼在床邊才能感受到大力晃動並驚嚇醒來,C女驚醒後立即大喊 該名男子當下聽見尖叫後也嚇得從陽台方向逃跑 B女及D女因入睡時配戴耳機並且背對當事人,此時聽見C女大喊後B女及D女才被驚醒 隨後我們到附近巡視都不見此人蹤影,當下立即報案後經由調閱監視畫面找到此人,是距離我們最遠那棟的住客 並且在監視錄影器中發現在進我房行事之前 ,已將一樓所有房間包含員工專用儲藏間巡視後並且試著開啟房門,確認目標後將上衣脫在房間外的樓梯口後進到我房,進行偷窺及猥褻的行為 昨晚與友人喝了點酒,沒有仔細檢查到陽台門鎖,也未想到有人會任意進入房間並且做出此事,想奉勸大家以後不管到哪裡住宿、或自家、都ㄧ定要檢查好門鎖 事後檢討自己知道我們沒有注意到是開放式空間 睡前沒有確認門窗是否鎖緊,但不代表可以把擅自闖入別人房間內進行偷窺以及在旁做出自慰行為合理化,不要再對被害者進行二度精神傷害,任何人出遊都並不想遇到此事件 令人感到憤怒以及匪夷所思的是 當下警方抓到該名男子, 該名男子表示自己喝醉什麼都不記得, 但卻能在喝醉沒有意識的情況下,還知道開門窗時需小心翼翼用指尖推開窗無留下指紋採集證據的方式行事,也沒有大手大腳發出聲響,甚至挑選睡床邊的人下手 而不選擇中間床的人,由此可知是否是在意識清楚狀況下知道內側的人若驚醒造成轟動不易逃跑!而在被發現後,還記得跑回樓梯間撿回自己的衣服並且穿好!種種行事方法都是清晰可見,令人無法接受無意識忘記或不記得的說詞! 此男子並沒有立即到案做筆錄 當下我們並未與他對質 警方表示此男子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參與 所以無法立即到案做筆錄,我們也無法當面進行對質,聽聞疑似是準新郎,也有在未婚妻的新秘老師社群上,確認此人當天有完成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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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驚訝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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