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依據我查詢統整過去相關判決紀錄
真的提告後
最後可能法官會判給你的是你有書面舉證的
1. 醫療、醫材、醫院診所掛號費用
2. 因休養無法工作的薪水依天數計
3. 精神撫慰金視嚴重程度,如果傷勢是會康復的,最多是約被告1個月薪資金額
就算有書面舉證,可能不會判給你的
4. 傷疤如果不是非常影響外觀,但你看到就會難過的醫美費用
5. 因行動不便搭計程車等開銷
6. 親友多花時間照顧你的勞務費用
在談和解時期
如果對方不是瘋子
1~6項全部金額加總才應該是可以談到的和解金
我的情況是:
因對方只想付第1項,所以不同意我的和解金,要我乾脆去報案
所以我開始
1. 每天拍照記錄我的傷口
2. 生活上的不便、心情上的痛苦全部像寫日記一樣寫下來,一定要寫下來到時候要自己陳述痛苦程度才不會漏掉
3. 上述1~6有花到錢的項目,還沒開始的醫美也要去診所詢價並開診斷書,全部列出一個表格
4. 完整保存跟對方的對話紀錄
等了4個月
終於法院打來,問我願不願意先調解
我因為知道接下來流程很冗長、也不一定能最大化我能拿到的賠償
所以就直接讓法院約調解時間
到了現場
對方夫妻一個黑臉一個白臉
續前文,燈泡是被告本人,電燈是他太太
在調解室有一位調解委員
因為我之前就有感覺對方覺得我很年輕所以才不願意聽從我的提議,所以我也找2位長輩陪同
我們雙方坐在對面
調解委員首先就問我對和解的要求是什麼?
我把我列的金額表格總計10萬給委員和燈泡
燈泡看完沒說什麼
但電燈直接爆炸
說太扯太誇張、太貪心了、很會算計、他們也常被夠咬根本不需要這麼多錢、我是千金大小姐嗎?之類言論
她有被調解委員制止說注意你說的話、你可能會被告誹謗、再講就出去等等。
被她這麼一講,我整個氣起來。
之前google到燈泡是一個國中老師的事長輩也知道
長輩就不小心說溜嘴說當老師的人怎麼這樣?
結果電燈又回嘴了說我還去調查人家職業?不去FBI工作很可惜喔
啊,原來我遇到瘋子啊
完全沒在我預料中所以我突然語塞也講不下去
血壓也被電燈氣到升高,只想快點結束這場調解。
所以就問燈泡那你願意付的金額是多少
燈泡說五萬(等於1~6項全付但是精神撫慰金只願意給1萬)
五萬就跟我在事發隔天提的合解金完全一樣
那我這幾個月多付出的心力豈不是做志工
所以最後我硬是加了1萬同意以6萬和解結案。
因為受傷的是我、被罵的也是我,我花了一段時間才放下情緒,慢慢內化成成長的養分。
分享我的反省:
可以改進的地方
1. 一開始先不要直接提金額,應該娓娓道來我的傷勢,給對方看我每天拍的傷口化膿瘀青有多可怕,再以感性層面提及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受這樣的傷造成的心理傷害(不過當時我稍微帶到如果他們兒女遇到這種情況會如何?電燈竟然回說我們自己有能力才不會去跟對方要錢,顯示沒救)
2. 在心裡應該採好底線8萬至少再僵持一下,不要因為腦衝想逃離就輕易退讓
3. 當時應該直接叫電燈出去,她根本不是當事人
值得自己驕傲的地方
1. 明白了在法律面前只有懂法的人才能受到保護,能做的功課都要做到是對自己負責任
2. 不用在意對方道不道歉,要到錢才是重點!如果對方幾句道歉就能換到賠比較少錢,那對方的道歉也太值錢,我受的傷也太廉價。
3. 學到一課後放下仇恨,我少拿到的賠償會在未來回報,對方少賠的代價也會回到他們自己身上。
4. 希望透過這個事件整理分享給未來遇到類似情況迷茫的陌生的你,也許這個經驗可以些許幫上一點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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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sunny
請問版主可以我私訊問你相關的問題嗎?
B1
國立成功大學
版主你好,我有遇到類似的情形法院昨天也打電話來問我願不願意去法院進行調解程序,想請問你覺得調解時有需要注意跟準備的東西,還有如果調解不成的話正常應該會怎麼樣嗎~
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