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給前夫,離婚後的生活
匿名
我今年滿30歲,有一個兒子4歲,監護權給前夫,我跟前夫交往一年,有小孩就奉子成婚了,當時交往都是遠距離,交往一年時也覺得這個對象OK,就步入婚姻了。
離婚原因之一是,前夫忘不了前女友,所以還是藕斷絲連,這是我生完小孩發現的,而且在我們交往前一直到生完小孩都沒有斷。
婚後我住在婆家,變成黃臉婆,任勞任怨,前婆家似乎一直知道前夫都會聯絡前女友,整個家只有我不知道。
後來是因為我受不了婆媳問題,前夫從頭到尾都不想處理我的婆媳問題,婆婆是典型八點檔的婆婆,千錯萬錯都是媳婦的錯,所以前夫直接跟我提離婚,他也認為離婚都是我太不聽話的問題。
總之,故事就這樣發生,我也離婚了。
我後來發現,其實離婚的比例好像真的不是那麼高,離婚又有前夫及小孩的一連串問題,我覺得要找對象實在太困難了。
交友軟體或是網路感覺充斥各式各樣的人,之前有試過聊幾個,覺得不對盤。
沒有婚姻經驗的人,可能不太理解我的狀況。
離過婚的男生感覺又想要找沒有婚姻紀錄的女生。
我接受成為感情市場的孤兒這個事實。
打算開始自己一個人的生活,我覺得人生該經歷過的,從交往、婚姻、婆家生活到生小孩,我都經歷過了,雖然最後是以悲劇收場。
其實有點感傷,這個年紀,身邊同齡的人才剛要踏入婚姻,我卻從這個地方離場了。
也許時間再繼續前進,我會習慣一個人的生活,更習慣自己照顧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