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獅子開口

哥哥在陸橋上撞到單車,現場無監視器,我方全責 車禍當天我們全家人趕過去一直在醫院陪同對方,等到對方的親戚從外縣市趕來處理完轉院事宜才離開,當晚回去後也一直打電話關心對方的狀況,得知顱內出血,我們很緊張一直打電話關心狀況,也去醫院探望希望對方能盡早康復。期間一直都有關心對方的狀況,也做好心理準備該負責的會負責。可中間跳出一個親戚A獅子開口,從事發知道消息後就一直打電話來要我們支付這個支付那個,還揚言不馬上支付就要提告.. 去醫院探望時親戚A(對方姊夫)在場,A從對方還沒出院時就一直打電話來要我們先支付已支出費用(還要求他的車馬費也要一併支付),當下羅列各種款項要我們立刻馬上支付,包含已支出的醫療及看護費用、對方出院後安置的療養院費用(沒有訂單收據)。另外準備合約要我們簽下條約,同意日後會再支付追加費用,包含日後的醫療費、精神賠償、.........,保留求償款項伏筆。 當天跟A溝通希望事情等對方傷勢穩定後,雙方再來好好整理所有費用單據處理,並跟他說部分費用可能會從保險公司支出,我們先支付保險公司會沒辦法處理。A一直雞同鴨講重複一樣的話說他跟保險公司沒關係、保險公司怎麼會給他錢,堅持要我們當下立馬付錢並簽下合約,不然就要馬上到警局提告,還說是看我們家家境看起來不太好才讓我們先簽約付錢,不然到時提告衍生出來他們的律師費用也是要我們支出。當天一直都是A跳出來跟我們要錢,當事人被推到旁邊和他的姊姊再一起沒有參與對話,我們怕錢先付了A日後不認帳,畢竟都是A在主導,嘗試跟A溝通無效,耗費了幾個小時後,我們先行離開了... 明白後續責任是必須負責的,也做好心理準備,只是沒想到情況會變得這麼複雜 接下來要進入調解階段,預期會面臨獅子大開口,可能會面臨一筆難以支付的求償,網路上查到遇到這種情況大部分都說讓法官判定比較好,哥哥現在待業中,覺得爸爸也會跟著被連累,不曉得怎麼辦..
愛心
1
10
全部留言
給他告啊,待業沒錢更好,法律對沒錢沒資產的沒啥皮條,而且你們有保險吧?
B1(已編輯)
感覺妳中間太多廢話 重點不是某某人說了什麼 重點在於 1 肇事責任比例 你們沒有車禍鑑定 只是初判吧 2 兩者的保險 誰要出險 3 適當關心 傳簡訊 身體恢復了再去探望 4 安排調解或和解 5 談不攏就上法院 把你該做的給法官看 記得演一下 妳的情況大概是追撞導致他人顱內出血 是有可能昏迷或死亡的 死亡公道價大概是200到500萬 也就是200的強制險+第三人0到300萬
B2(已編輯)
部分費用由保險公司支出?所以只有強制險嗎?
給他們告比較快 還以為車禍中樂透? 過失傷害不是很嚴重的罪,別想太多 易科罰金罰一罰,剩下民事陪他走,這種人太誇張
大開口就真的給法院去判了
律師費用誰請的誰出錢啊= = 我朋友還有那種擦挫傷被要求賠幾百萬的咧,反正現在一堆那種獅子大開口的,上法院慢慢喬就好了,人沒死或沒殘廢通常賠沒什麼
所以被求償多少錢?沒有各項金額嗎
首先訴訟費用通常是指裁判費,就是你們要繳給法院的錢,那個部分的確通常由敗訴方承擔,但那個錢很少不用擔心,而對造請律師的律師費通常才是最貴的部分,依據我國實務見解,律師費並非訴訟費用的一種,除非是強制委任律師的訴訟(民事三審等),且縱可列入訴訟費用,也並非全部承擔,會視案件大小、敗訴方經濟能力等綜合考量為裁定,所以不用太擔心。 其次,要不要與對方和解其實都行,不和解的優點是避免對方漫天要價,可以取得一個公平適當的賠償金額,當然缺點是通常這類案件對方會以刑事附帶民事的方法來擴大自己在民事庭爭取損害賠償的發揮空間,那你的哥哥可能有機會得負擔刑事責任( 刑§ 284 參照),所以可能要仔細評估現在他要的錢是否是合理範圍以內,如果認為實在不是的話當然選擇進法院也是莫可奈何下最有保障的選擇。
B8(已編輯)
這則留言已被本人刪除
已經刪除的內容就像 Dcard 一樣,錯過是無法再相見的!
B9
(已編輯)
莫名其妙被撞進醫院,還被肇事者說獅子大開口,全責保險公司還會打電話檢討受害者,不跟你們要錢難道跟保險公司要嗎?,保險公司都是站在肇事者那一方的,請你明確的說願意承擔刑事責任不要接電話了,讓他吿吧 我的例子就是對方全責, 結果保險叫我先養傷順便檢討受害的我,一調解全責就開始這不賠 然後肇事者拍拍屁股說不關他的事,他只負責害人而已,有問題去找保險公司,我就應該像你的受害者家屬照三餐問候你🤪讓你知道受傷的人有多委屈,還有人講什麼以為中樂透?拜託,我真希望是你們受傷進醫院,讓你們自己體會你們口中的樂透是什麼🤔, 好好的人被弄到顱內出血, 被家屬問候也是很合理的吧☺️
B10(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