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第一名的他,選擇輕生了

在法庭義正嚴辭的他,也是有脆弱的一面,在台灣司法為人詬病,但正義卻是血汗的,過勞的環境,不僅是法官,對基層司法人員,書記官還有法警,想想看,大大小小進入法院的案件大概是300萬件,但是全國的法官只有2000多個,平均一個法官負責1500件,每天4個案子⋯ 備註: 1.數字為2017年司法改革會議內容 2.輕生案為士林地院李法官(生前提到自己很累,警方定調無他殺,當年司法學院第一名) 來看一則鏡週刊類似報導(部分修改) 去年10月,一名檢察官在家中昏倒,一度失去生命跡象。11月,一名法官到家後心肌梗塞,同樣一度失去呼吸心跳。是個案,還是某種無聲的抗議醞釀中⋯? 6年前,法官鮑慧忠值班,依規定為早上6點至隔天早上6點,連續24小時。「深夜12點,檢察官忽然聲請羈押,一個詐騙案,一下子送來30多嫌疑人」 鮑慧忠是彰化的法官,檢察官聲請羈押嫌疑人,需法官准許。看似不難,但每一件羈押,法官都必須謹慎。不羈押,怕嫌犯串供或湮滅證據;羈押,又怕冤枉人。 那頁就有30多件。「每個嫌疑人的情節都不一樣,在案子裡扮演的角色也不一樣,所以要看整個案情,再逐一看每個人的狀況,這個人需不需要羈押?要不斷逐一做決定。做完就累癱了。」那已是隔天清晨六點。 累倒送醫 無法從卷宗解脫 鮑慧忠回憶,昏倒的前2天,他一晚連續審核三十多件檢方聲請羈押的案件。 鮑慧忠到家後睡了1小時,又出門上班。再隔天的早上,他開庭,當庭昏倒。上了新聞,報導僅寫當天鮑慧忠審理一件毒品案。我們問起此事,他說那件毒品案並不複雜,我們再追問他更多工作日常,他才提起前幾天值班過累,說完補充:「主要還是我自己沒有去控制好血壓。」 那年他才44歲,被送醫,開刀,醒來發現手腳已不聽使喚。歷經3個月天天到醫院復健,才恢復7成。而今他的左手、左腳仍不太靈活,因此妻子不讓他開車。 對外不談過勞,似乎是台灣司法官的普遍狀況,簡直像某種神祕默契。寂靜的過勞 同樣發生在39歲的台北地方法院庭長吳承學身上。他擔任法官的經歷,有一段時間工作量暴增。他隨口淡淡地說,曾經有一個早晨,「我站在陽台,我往下看,忽然想,我是不是該從陽台上跳下去,就可以解脫了?」判決永遠寫不完,當時他正在寫的是一名副總經理涉嫌洩漏營業祕密的案子。那是4年前,他的法官生涯最累時期,每日工作15至17小時,「剛好連續分配到幾個大案子,我跟另一個朋友都工作得很慘,他還血尿」那段時間他隨時隨地都能睡著,捷運只坐一站也能睡過頭,家裡更是隨處可睡。吳承學說,幸而如今好多了。所謂好多了,是指現在每天工作縮短為12小時。 他又提到:「我們高等法院有一位法官前陣子昏倒,據說他清醒後第一句話是『我判決還沒寫完』,然後叫人把那些東西拿到醫院,讓他在醫院可以寫判決,其他法官就勸他不要再寫了,說會幫他處理。」心肌梗塞昏倒的法官是蕭世昌,1年多前抽中審理一件複雜大案,立委蘇震清、廖國棟、徐永明等人涉嫌收賄案。 擔憂誤判 燒腦斟酌高壓力,寫判決書,那又比開庭燒腦百倍,且需一段較長的完整時間,因此大部分法官只好利用晚上或假日寫判決。 被告到底有罪無罪?是法官腦袋裡第一個坎,「檢察官負責起訴,拚命蒐集證據,法官的角度不一樣,要多方思考,也要看辯護人/律師,還要衡量這是輕罪還是重罪。」他說,若是重罪,壓力更大,就怕誤判。 桌上堆滿卷宗,是近年法院快要被詐騙案件淹沒。被告百百種,但模樣通常絕不討喜,鮑慧忠說,法官必須理性,也不是說被告一定說謊,但人一定會站在他自己的角度⋯⋯ 每一位法官、檢察官都會週末加班,差別只在加班1天或2天⋯⋯法律不一定完美,也未必保護好人,但是衡量人世間的正義還是要靠法官,當律師爆增,法官則是緩增,真的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告訴法官?什麼是真正的判決。 你可能有興趣 不知道怎麼殺的,國民法官:殺人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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