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就被開除了(更新)
Anonymous
我只是想發洩一下情緒,沒想到這麼多人回,先謝謝幫我說話的人,更新一下最新狀況
目前已經填寫非自願離職證明,還有資遣費我也要求細項算清楚(包含預告日薪資、未休的特休假)
一開始他們給我的離職原因還是勾11-5(能力不足不適任),但給出的理由都相當牽強,什麼做很快但不夠細心,讓他們舉例,說是我給的東西很常要重交。
關於這點,我的公司電腦自入職以來狀況頻出,我「當下」就反應過,維修後仍有網路會偶而斷線的問題(不清楚是不是網路線的原因),也間接造成線上作業時,我存完檔案,同事收到後是沒改的尷尬情況,對此,我也明確跟同事說明過我的設備問題,表示如果出現狀況請跟我說,我會再重新存一次。
除了上述外,就是原文提到的「聽音樂」、「打瞌睡」,對於我曾做出的貢獻隻字不提(我的項目有做到排名第一過),一直認為我就是不達標。舉例子的開場白全是老闆妹妹覺得、主管覺得、某某同事覺得,提到的那些人還恰好是我不怎麼交流的人。
即便真要以那些理由成立,他們並沒有執行PIP,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11-5還是無法成立。
對峙過程中,他們也說過最近確實沒什麼工作可做,加上他們確實給不出客觀證據,所以我也給了台階,表示「資遣可以,但原因必須是11-4,而不是11-5」
由於我是在小房間裡1V2(老闆妹妹跟主管)的狀態,主管甚至直言有本事就直接告他,不過我沒有回應這句話,只是一再陳述我的訴求,總之在我的堅持下,目前該拿的證明都拿到了,錢也沒有少,原因也如我所願,改成11-4。
以下是統一回答我看到比較多的疑慮
1.公司平常都會用藍芽音響放音樂,但都固定那幾個人佔著,所以我才戴耳機聽自己想聽的,辦公室裡不是只有我一個戴耳機。
開小窗是因YT偶而會跳廣告,我覺得切來切去很煩,直接一個小窗在下面方便點跳過。我不喜歡工作時畫面換來換去的,所以我第二個螢幕上有很多小窗(待辦事項、公司聊天室這些、也包含YT)
主管自己也來問過我那個小窗是幹嘛的,我如實表示只是聽音樂,因為有些會放動圖,看起來像看影片,我甚至還問過我有需要關掉嗎?主管也就沒再說什麼了。
2.另一個主管說的「敷衍」,他要我做的事本就不在我的職責範圍內,更不是我的專業,我向來主張拿多少錢做多少事,但我想著會學到新東西的態度,還是認真做後交出去了,或許他的「敷衍」定義跟我不同吧,如果拿跟我本職無關的成果來開我,那也挺有趣的。
3.很多人覺得道歉信很蠢,還說是GPT寫的,但禮貌的用語就那幾個,我要是打的很口語化,肯定又要被說道歉沒誠意,問這種問題的人是不是平時都用GPT寫信呀,不然怎麼第一時間就是質疑這個呢?能逮著這個問也挺有意思的。
以及我不認為道歉信蠢,也不為後悔這麼做,一是我打瞌睡確實不對,所以我承認錯誤,承認錯誤有什麼問題嗎?是什麼很可笑的事嗎?我也不覺得這哪裡卑微了,做錯不改更不可取吧。
二是,我表達了我願意積極改善的態度,老闆依然不領情,不願意執行PIP流程,那我去申訴不就更有理了嗎?
4.從始至終我都沒覺得我沒錯,我覺得莫名其妙的點是「公司『突然』就以那些理由,其中還包含我已經改善的點來開除我」。這是我在意的,而不是繼續做不做的問題。
我本來就在原文說到在想讓我做違法事項時,我就有想著走人,同時我也提到這是涼缺,反正都有錢拿,我為何不先賴著,慢慢找新工作?
5.一些人學新聞學的,非常喜歡扣帽子,擅自揣測我的工作環境、意圖,喜歡替老闆來教訓我,奴性堅強。
皇族國戚是比我們這些小員工有免死金牌,但使特權這件事就是對的嗎?我指出來有什麼問題嗎?不對的事就是不對,我管你什麼社會規則要認命,存在不等於合理,我也沒當面跟老闆妹妹講,對外我都友善禮貌的對待,背後甚至還是匿名抱怨一下就給某些人急的。
這麼喜歡扣帽子,那我能懷疑某些人是不是就是皇族國戚之一呀?平時特權使慣了,被指出來就急得跳腳,話裡都充斥著「我們皇族國戚的事怎麼能叫做耍特權呢?」
還是看到有人不願意當奴隸,就氣得牙癢癢,覺得「我都這麼奴了,妳怎麼能不奴?」
這麼喜歡逆來順受,想慣老闆你們自己慣,反正我不慣。
最後,或許開我的原因就像某些人推測的,要做違法事項了,單純看我不順眼什麼的,總之我不會再糾結原因了。謝謝一些留言裡給我建議,我會好好記住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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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文:
大概是半個月前,我因為個人原因在上班時不小心打瞌睡,被主管叫起來讓我去洗臉,當下很尷尬,但也自知理虧,所以我沒多說什麼,那之後更是努力調整作息,每天都是精神飽滿的上班。
就在這禮拜一,久未露臉的老闆突然來公司,平時我也不會跟他說上話,一樣做自己該做的事。
結果昨天要下班前,主管突然叫我進小房間談談,先問我有沒有打瞌睡的情況,我如實說了,並表示這半個月來我都沒有再發生,已經改正。
然後主管又突然提到我上班時會留一個youtube小窗放音樂的事,主管同事都知道我只是在放音樂(那種24hr讀書bgm)並不是在摸魚看影片,所以我自入職以來一直保持這習慣,沒有刻意藏窗口。
但是老闆來時恰好看到我的畫面,加上我那次睡覺就是老闆的妹妹去告狀的,於是一怒之下,讓主管告知我不用來上班了,雖然說是提前10日給我預警,但是這理由我實在難以接受,要是不能開小窗,那應該在我第一次做時就告知,而不是我做了半年後,突然說這不行,甚至一次改正的機會都沒有。
想知道這情況我是不是能去申訴之類的,很不服氣,除了上述兩點外,我其他交待的工作都是盡力做的又快又好,即便是跟我職務不相關的作業,我也是努力去研究做出來,即使這樣,還被另一個主管說敷衍。
在被告知的當天下班,我也馬上打了道歉信給老闆和主管,我沒有避重就輕,提到的錯誤我都給出了解決方案,誠心表示希望能再給我一次機會更改。
主管雖然說會幫我去協調一次看看,不過老闆一點也不領情,堅持要我走。
後來我也想開了,這工作雖然挺涼的,但做的事處於灰色地帶,之前甚至有想讓我做違法的事項,不過我直接拒絕了,那時就有在考慮要走人,雖然確實學了新的技術,但這樣的工作沒有前景可言。
只是老闆的理由讓我真的很火,不想就這樣和平散場,加上老闆妹妹之前還帶小孩來上班,吵得不行,自己動不動就遲早退不來的,關係戶能這麼隨便,我卻因為莫名其妙的理由就被開了,越想越不想他們好過,雖然很不成熟,但真的很想投訴他們噁心回去。
今天我還是照常上班,畢竟也沒發書面通知,不拿到該拿的我是不走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