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輾斃東海大學生事件後感

Anonymous
其實我一直覺得很奇怪,行人汽車號誌分流明明就是一個可以馬上做的事,也不會增加太多成本,唯一缺點就是汽車可能等紅綠燈要比平常久一點,但我們的交通部就是遲遲沒有作為,竟搞一些很雞肋的做法~~~ 我個人想法是這樣,燈的號誌分成行人專用和汽車專用,當行人專用燈亮起時,四個方向的汽車都不能動,四個方向的行人都可以過斑馬線,雖然這樣的設定可能會讓每個路口的號誌循環多出個10~20秒,但這樣的設定,卻可以讓行人和汽車清楚知道 人在走的時候,車就是給我乖乖不要動;相對地,車在走的時候,你人就給我乖乖閃遠一點,不要給我踏進斑馬線一步~~~自然就沒有所謂誰該讓誰的問題,由號誌控制一切 當你要人自己決定你該讓我,或我該讓你時,就是會有粉高機率出大事,可能就是一條生命的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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