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很愛喝飲料,喝遍各大小連鎖的手搖杯,今年6/13在Ubereats 叫了外送,點了「鳳梨圈茗舖新莊民樂店」的四杯飲料。
喝到的當下就真的覺得不好喝。平均一杯也要60,所以我留下了評論,隔天卻被這樣回覆
於是我又去google給了他一顆星,沒想到這個店家還繼續嘴秋,我是沒打算繼續理他,就覺得遇到這種人就當他可憐不打算繼續理會了,想說事情就到此結束,遇到牠算我衰。
結果在昨天樓下管理員說有我的通知單,打去新莊分局警員跟我說是店家提告…當下心情真的很差…
要為了這個鳥事去警局一趟。
有什麼辦法可以抵制懲罰這種店家啊?身邊很多開餐飲的朋友固然知道他們的辛勞,好喝好吃都會給予肯定,不滿意當然是留下一顆星,難道消費者評論一顆星就要被提告,浪費司法資源嗎?聽警察的口吻感覺相當無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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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更..
店家開始跳出來說我想吃霸王餐….
這部分可以跳出來解釋,當初我記得拿到飲料並沒有吸管,我的綠豆沙沒粗吸管還真不知道怎麼喝..
我印象中有按遺漏,但後續的操作我也有點忘了,當初的Uber eats 介面跟現在應該是不太雷同。老實說時間已經有點久了我也忘記當初更細節的實際情況。
但本人家境小康絕無吃霸王餐的意圖,實際上款項也是穩妥妥的給店家喔~如下圖,我不會白嫖的!
我家的信用卡習慣是線上都刷我的永豐大戶(uber eats,uber,街口,各大網購)等等,因為實體卡被我弄丟….只能刷線上。剩下實體消費付款則是刷我太太的,附上這幾個月的刷卡紀錄,我是uber eats 的忠實用戶啊,我真的沒必要為了這一小份餐點來降低我的格調吧…有點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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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去了趟警局。前後大概十分鐘,對完基本資料後回答了兩個問題吧?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真的是廢到笑
1.聖母說的證據沒看到欸
2.聖母說的名單沒看到欸
3.聖母說先報警才去平台申訴,可是報警的時間是6/15耶,原來聖母是奇異博士的媽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