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薪資條被丟掉

如題 丟的人還是我老婆 她沒事翻我皮包說是整理 雖然平常她就有這行為 但我特別把薪資條放在另外一格 她還是給我丟掉 以為那是沒用的銀行明細之類的 她說她有翻開看 確實是薪資條 覺得看了薪水沒問題就丟掉又不會怎樣 殊不知如果沒簽名繳回 會被扣1-2000 她事後問我為什麼不要在公司簽名 我說要去看匯款金額對不對 也要下班去 她又問為什麼不要放好折的跟廢紙沒什麼兩樣 我回說我起碼有額外另外放格子 然後不斷罵她為什麼一直把錯怪在別人身上 換來的是她的不開心臉..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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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怪公司 妥妥的違反勞基法
無法接受沒有隱私邊界尊重感的伴侶 我會覺得都成年人了可以自己整理自己的資料 除非你忘東忘西才委託老婆幫忙 不然我也會覺得國小的小孩包包有他的私領域,翻看前也要講求同意,感受舒服些 不過$2000你只能自吞了 畢竟你們好像也沒樹立什麼界線 老婆就像老媽子一樣 整理小孩考卷紙張翻動你的一切 平時沒什麼,這回弄到自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