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曾經警示帳戶的人 ,人生已經沒救了,不管你是不是無辜的

Anonymous
本哥布林 因為是網路賣家 有在網路賣東西 被三方詐騙了,被告炸欺 ,銀行全部被凍結,因為本身沒有違法(是第三方其他人騙他的錢來買我的東西),不怕違法(自己是正常交易)等法院判決,結果案件拖了一年半 ,獲得了不起訴判決。 以為惡夢結束了。沒有喔 銀行一輩子都會有紀錄,開戶除了薪資轉賬外,我要投資股票開證卷戶都不給開,開數位帳戶也不給,各種話術推託不給過。貸款利率也給比較高的多。 所以被警示帳戶的人,人生已經廢一半了,不管你是不是受害者 銀行還是會區別對待。 你收到不起訴書時 去警察局請他們發公文給銀行解除時 聯徵就要沒有紀錄,並沒有 銀行內部的人說 會記一輩子. 關於解除警示帳戶後開戶
有些留言是去金管會投訴 我會去試試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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