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1日,「造謠原po」在Dcard上po一則「把我的姊姊還給我😢」貼文,幻想「姊姊被拖入暗巷嘴巴被灌入精液性侵,姊姊關在房間裡不出門」等等,一對網友感慨生氣謾罵加害人,甚至留言質疑「造謠原po」的人還會被集體霸凌,認為檢討受害者。
面對網友質疑,後來「造謠原po」編輯貼文加上網路抓的報案單修圖,假裝有報案取信網友。
後來被我發現報案單無論從法律實務上有不合理的地方、圖片上都有修圖的跡象,在原貼文指出。後來原po好像因為被我抓包,就趕緊刪文了。
鑑於這則幻想文引起社會對立與不安,我在當晚凌晨,就向警察局檢舉「造謠原po」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造謠;另外向地方檢察署提出變造準公文書(後來檢察官認定是偽造準公文書)的刑事告發。
經過了幾個月的程序,今天我(刑事告發人)收到「造謠原po」的處分書(全文附在下面,遮隱個人資料),大意如下:
1. 被告犯偽造準公文書罪(依法可處1~7年有期徒刑),但給予被告緩起訴處分1年的機會。
2. 緩起訴的條件是「支付10萬元給國庫」、「接受法治教育12小時」。
(緩起訴的意思是暫時不予以起訴;但如果「造謠原po」1年內因為另犯他罪或是不履行第2點條件,緩起訴會被撤銷。)
在言論自由的國家中,無論是創作或是貼出評論,都應該受到最大的包容與尊重;但是造假事實,甚至還偽造公文書,造成社會紛亂與不信任,則是已經超出言論自由的範疇了,而且造成大眾恐慌,也造成司法跟民眾、性別間的對立。
這個事件,希望大家引以為鑑,故意造謠造成社會的對立與不安,可能面臨逃獄之災。
————————————————————
我的原踢爆文:
————————————————————
緩起訴處分書全文(遮隱個人資料):
————————————————————
被告造謠的幻想文原文(再次提醒這是假的)如下:
—
研究所快畢業的她,都已經找好未來工作的公司了
還說等她畢業要一起跟我去韓國看演唱會
從小到大,她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
教我功課、陪我逛街、談天說地、一起做點心、
兩人開心躺在床上滑蝦皮、玩撲克牌玩到半夜......
自從上次清明連假回來家裡後,她就一句話都不說,把房間反鎖,也不吃飯,半夜一直哭,時不時傳來嘔吐聲,出房門也只是為了洗澡,每天洗澡洗超過兩個小時,收假將近兩周了,完全不回學校上課。
最後,是我一直在門外跟他說話,他才把房門打開,一進去他的房間,地板和床單上都是乾掉的血漬,姊姊的雙手和大腿全部都是傷痕,眼睛紅紅腫腫,她抱著我,哭聲好淒厲,邊哭邊說著話,哭聲幾乎蓋住了說話聲。
聽著她邊哭邊說,我的心都碎了
放假前一晚,他看完醫生回宿舍的路途中
被不認識的人拉進了很小的巷子裡
那個人把她強壓在地上,姊姊重感冒喉嚨沙啞發不出聲音,身體力氣又小,怎麼抵抗都沒用
那個人把褲子脫掉,用力扯開姊姊的嘴巴,
把那根塞進姊姊的嘴巴裡,還噴了液體在裡面,
還強制和她舌吻,最後還抹了液體在姊姊的嘴唇上,然後就一溜煙跑開了,姊姊就這樣躺在地上好幾分鐘沒起身......
我邊打這些字的時候,眼睛都已經快哭花了,姊姊說他覺得自己好髒好髒,怎麼洗澡都洗不乾淨,喝水吃飯就會想到那個畫面,只好不吃不喝,痛苦到只能用美工刀刮傷自己的手腳,她不敢跟別人說,她也不知道該怎麼開口,甚至講到某些關鍵詞的時候還是用手比的,全家人知道後都抱著姐姐一直哭一直哭,我們都好自責,我也是......為什麼我沒有早點知道這件事情,姊姊在房間裡關了整整十天才願意讓我進去.....
在報案的過程中,我每聽到姊姊重新描述過程,看他邊說邊哭,心裡就像是不斷被刀割,整件事情已經以性侵案開始在調查了,最後姊姊也被送去急性精神科病房住院了,昨天我和家人去醫院探病,我看著他的模樣,頓時覺得撕心裂肺,那個人真的是我的姊姊嗎?曾經一頭秀髮、笑容開朗的她,現在已經面容枯槁,披頭散髮,短短半個月就瘦了將近五公斤,手吊著點滴,眼睛依舊紅腫,我實在沒辦法想像姊姊現在究竟有多麼痛苦,如果可以,我真的好想替你分擔一些。
親愛的姊姊,我知道你真的很痛苦,我永遠沒辦法完完全全明白你有多麼難受,我只希望你有一天可以好起來,再次牽著我的手,在陽光下陪著我走出戶外,我一定會一直一直等你的.....
愛你的妹妹
(今天起床就發現很多人對於此事十分關注,謝謝每一個關心這件事情的人,關於詳細地點的部分恕我們無法提供,我們也有詢問過姊姊要不要把詳細地點和事發過程報出來給新聞,但姊姊說他很害怕到時候新聞如果報出來,他看見內容恐怕會想起更多不好的回憶,畢竟我們也不想再給他更多的刺激了,所以全家人也都是尊重姊姊的想法,就讓這個案件依照正常流程走完就好,對不起大家,昨天我很早就休息了,但每則留言我都有看,謝謝你們。)
那些覺得我在創作的人,你們可以不相信,但請不要酸言酸語甚至是嘲笑,我看了很傷心。
————————————————————
(再次提醒上圖是偽造的報案證明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