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是農業社會, 也不是傳統歐美國家, 為何台男如此慘狀?
匿名
今天, 台灣不像加拿大和瑞典那樣, 農業社會, 資訊保守, 鄉巴佬, 自以為很保護女生。
女生說話調侃男生可以不用負責。 況且是在男生沒有犯錯的前提之下。
不要以為他們國家真的很保護女孩子, 因為強暴案很多, 而且都輕判。
為何極端女權主義的國家強暴會是輕判。
一個國家會搞得單身漢這麼多, 一定要心機很重才可以把的到女友, 才有伴侶的,
國家自然會有統計數據, 性飢渴的很多, 強暴才輕判。
加拿大的政府官員與民代都在搞蘿莉, 眾所皆知。
這種現象歐洲也一大堆, 不光是瑞典。
政府與民代光明正大做的事, 底下底層與中產階層與小康家庭的男性都在喊苦。
近年來, 加拿大與瑞典的性侵犯不只輕判, 而且越來越在監獄受保護。 不要在監獄白目, 該運動的時候運動, 該勞動的時候去做, 該做手工的時候去做。 基本上不會被動私刑。 甚至獄警會特別注意有沒有獄卒要針對強暴犯下狠手。
假如是碰到那種社會在變遷, 但腦筋不會轉, 會欺負性侵犯的獄卒,
這位性侵犯剛好是會踢拳的黑人, 或是會柔道/柔術/關節技的白人, 或是會中國武術/東洋武術, 可以一擊必殺的亞洲人, 一進監獄就被針對, 剛好又打死人, 絕對不會有第二個人敢動他, 在監牢中在地稱王。
今天台灣女生不善待台灣男生, 假如未來性侵強暴案增加率高攀, 是不是該納入以上監獄可寬容的考量範圍?
社會發展本是如此。
歐洲許多國家的女生對男孩子的態度已經越來越有禮貌且收斂。
假如台灣的女權主義要步上加拿大與瑞典的後塵, 是否能考慮, 獄警保護性侵強暴犯的獄中生活?
也給性侵強暴犯一些自保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