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能為力的台灣法律
Anonymous
2/23更新上三立新聞片段
媽媽在去年11月23日遭前車跨越對向道迎面撞擊,造事駕駛是87歲無照李姓男子,是他第四次造成用路人車損人損。
事發後於美濃區公所進行第一次調解不成,調解委員也看不下去,直接請我們去派出所提告。
李姓男子沒道歉沒來電,不賠償修車費用27萬元,通通由媽媽自行負擔,家人心中忿忿不平,尋求美濃區立法委員邱議瑩服務處法律幫助,只得到「這個人之前很常來,但很常跟這裡的人吵架,他現在已經沒有來這裡了」連地方立委都無法可管的對象,我們這種小老百姓可以耐他何。




該名肇事男子李富儉
附上肇事三聯單
該名男子李富儉的公共危險紀錄


讓我們只能等待法院的審判下文,但這顆不定時炸彈在美濃還是開著車到處趴趴走,難保不會又撞到下一個用路人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歡迎記者來抄,歡迎轉發,歡迎記者來找我,新的一年希望遵守法律的用路人都能夠健康平安
車禍現場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