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的牢騷

先生賺的比我多,是我薪水的4倍多,我一個月3萬,家裡開銷都是他,連同我的保險跟手機費用也是老公繳納,近來~因為景氣不好,店裡生意時好時壞,加上兩人也有爭執,先生說今後我的部分自己繳納,(只要有我個人名義的東西)家裡東西跟小孩部分我也有負擔,只是在他眼裡在意的是多寡,錢都是他在管,掌家的不養老婆只要養小孩,這是要跟我切割的意思嗎?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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