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經過 我開車 對方機車 我方只有強制險
紅燈剛起步,要右轉有打方向燈持續秒數不長,直行的機車撞上我的後照鏡附近的區域(路口無監視器,我的行車記錄器錄不到什麼時候開始打方向燈),當下有看後照鏡,但因為疏失確實沒注意到對方。
我立即打電話報警,並且要求救護車,對方當下沒有流血、我家人和我攙扶到路邊讓他坐著休息,當下他情緒蠻激動的(我就感覺到不太妙了,當下希望只是一時的衝動而已),後來我做完筆錄,對方醫院也檢查完了當天也有到警局做筆錄,也確定沒有骨折。因為我是外地人是和家人旅遊,所以有打電話問是否能去關心對方一下,都遭到婉拒。
我當天有主動傳訊息關心對方,也告訴他我們有意願賠償對方損失的部分,對方大約一兩週都沒回覆。
後來過了一週我的家人有打電話給對方,對方就說醫生說有所謂的錯位,沒有骨折等其他問題,但是都會一直想到這個畫面,他覺得需要休息一陣子,然後他的機車說要修四萬等等。
接下來的每週,我都有主動訊息關心對方,對方情緒非常非常的激動,滿口的叫我們家拿出所謂的誠意,誠意兩字大約出現了至少30次,也講了很多很難聽的話,但我都用態度好、冷靜的語氣做回覆。
後來有談到我們想要調解,對方堅決不接受在調解委員會上調解,只接受警局的私下調解,結果到了當天一開始我跟我的家人就被他噴了一大頓,然後對方甚至在灰色地帶恐嚇(如信不信我打一通電話外面等等都可以佔滿人),我和我的家人都是以冷靜的態度回應,都說是是是我們能理解你也不好過,所以我們也是有誠意想跟您和解,後來對方死都不自己開一個價錢,我們就開了一個真的偏高有誠意的價錢出來10萬初頭(我們想說他機車說要修4萬也不跟他爭執,雖然覺得不合理,然後他到很後面才突然說手機也壞掉我們有點無言,但也是想說多算一點賠給他,再加上工作損失他說他一個月沒工作,這點我們保持懷疑)但想說對方是直行車我們也想圓滿解決,結果對方洋洋灑灑列出了將近80萬的賠償金其中精神損失30 工作損失20 手機2.9 計程車7 機車4 當下直接傻眼但忘記拍照了,因此當天就不歡而散,沒多久我就收到警局做筆錄的通知因為對方告我過失傷害了
同時過沒多久我也才收到初判表
我方:
右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道處 48-1-6、道安
102-1-7)
對方:
1. 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道安 94-I1I)。
2. 無照駕駛普通重型機車(道處 21-1-1)。
———————感謝大家看到這裡————————
(本人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也第一次發文謝謝大家看完)
我有幾個問題
1.雖然我研究很多文章了,但我還是想知道過失傷害判決確定後,會不會影響到我找工作,尤其是金融業。
2.過失傷害確定判決後,會不會影響到我出國,如日本或美國這種嚴格的國家,因為很多文章在討論,但各種答案都有。
3.對方態度強硬甚至有點在威脅,和解機會可能不大,檢察官那邊有可能因為我有提出10萬的賠償金、和因為我的態度而給我緩起訴甚至不起訴嗎。
若需要補充的話歡迎留言,本人壓力真的非常大,已經開始在看身心科了🥲🥲
更———————————
更後來在我去做過失傷害筆錄之前,我先前申請的調解委員會對方有出席,我委托有法律相關經驗的朋友出席,一開始對方還是要80萬後來砍到不到10萬的數字圓滿解決。
雖然聽轉述過程還是十分艱辛,還好我的朋友踩很硬,主張什麼都要有單據,對方態度不好的部分也直接不予理會,針對賠償金談判而已,果然還是要找有相關經驗的人處理,真的很謝謝他,也謝謝大家願意看完給我指教和幫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