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清潔員竟然被起訴了

國立清華大學
看到這個新聞真的很心酸
北市一個清潔隊員
工作34年了很資深
在回收車上撿到電鍋還能用
想說送給拾荒阿桑煮熱飯
結果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這個阿伯今天出庭全認罪
情緒超低落說「真的不知道這麼嚴重」
他只是希望拾荒阿桑能用電鍋
過得好一點而已
後來清潔隊發現要求歸還
他不好意思跟阿桑討回來
自己花一兩千買新的給她替換
那個電鍋按回收價才32.56元
檢察官說動機單純金額極低
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可能緩刑
說實話這種善意被法律制裁
真的讓人很無奈
法理情之間該怎麼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