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賣全裸電子寫真了
更:我做的是物化自己的工作,沒有不承認,但完全自願的被物化並不抵觸女性主義(呃好像跟其中某些流派抵觸 但至少跟我支持的不抵觸),我希望無論男女都有選擇被物化的自由。如果像留言區一些人所主張的,支持不物
這篇文很好的解釋了
物化女性的永遠是女性
什麼錢該賺什麼錢不該賺
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底線
一堆腦殘在那邊合法賺錢
難道今天販毒合法妳各位要去販毒嗎?
承認自己在做有損女性形象的事有這麼難?
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
阿講的這麼美好這麼棒結果開匿名
搞得好像其他努力的女性是白癡一樣
妳拍幾張照片頂人家一天薪水
還要人家尊重你 我就問妳憑什麼
妳不說我以為這是脆上的八大女發的文
只能說笑貧不笑娼的年代
真的讓社會會越來越糟糕
老話一句
「當女人脫離腥羶色時,才會獲得尊重」


